2012-2014年全国煤矿重大以上事故案例汇总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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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新生煤矿“4·26”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 3 2、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 6 3、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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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新生煤矿“4·26”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新生煤矿 “4·26”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4月26日10时08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新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12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新生煤矿位于沿河县谯家镇境内,属私营合伙企业,整合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该矿设计主井利用原土地堂煤矿主井改造,新掘风井形成系统;但实际施工中,该矿擅自改变设计,新掘主井,风井利用原新生煤矿6万吨/年主井进行改造;整合技改期间,该矿在风井区域南平巷非法布置了4条上山和2条下山进行巷采。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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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井田内及周边存在采空区并大量积水,擅自开采隔水煤柱,在有透水预兆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冒险进行巷采出煤,放炮引发采空区积水涌出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非法组织生产。2011 年7月下旬起,以维修巷道名义非法组织生产;2012年4月16日,被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与矿井建设无关巷道的施工并进行密闭”的情况下,仍继续在与建设无关的南平巷区域非法组织生产至事故发生。
2、防治水工作不落实。未成立防治水机构和配备探放水工作人员,无专用探放水设备,也未制定防治水专项设计和措施。
3、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风井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以包代管,非法组织生产;二是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一是矿井未按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擅自改变开拓布置;二是安全工程严重滞后于主体工程,未安装安全监测监控、通信等系统。
5、县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一是对煤矿复工验收把关不严,在煤矿存在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二是对未按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施工、擅自改变开拓布局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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