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协会章程(样本)
镇巴县兴隆镇茶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镇巴县兴隆镇茶叶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镇巴县兴隆镇及楮河流域其它乡镇中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科技及茶叶产业相关的法人和自然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社会团体,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在镇内外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业服务和管理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本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普及科学技术为目标,协调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茶叶信息、生产、加工、贸易的合作交流,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推荐茶叶产业化,弘扬茶文化,促进县域茶叶经济的发展,担当连接政府与会员,会员与国内外经济、贸易、科研、教学等组织的纽带和桥梁。
第四条 本协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镇巴县科学技术协会,
同时接受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兴隆镇人民政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登记地址:镇巴县兴隆镇水田坝村楮河茶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协调全镇茶叶种植、生产和流通,促进茶叶产业化经营,引导和推进全镇茶叶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茶叶产业,振兴茶叶经济,实现茶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了解会员和经济实体的业务需求,反映会员的呼声。向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法律等。 (三)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之间的公平竞争的权利。维护正常生产、流通秩序,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到损害。
(四)沟通企业、政府之间的联系,在企业中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代表企业的利益向政府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相关事项。
(五)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以合作制为纽带,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产销的有机结合:
1、大力推广无性系良种茶园繁育工程,实现全镇茶叶优质、高产、高效;
2、认真抓好楮河银针名优茶工程,强化一村一品
特色,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茶叶市场;
3、组织各会员企业实施茶叶精深加工,提高茶叶附加值;
4、搞好行业自律,协调职能部门进行茶叶生产加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5、适应市场新需求,调整茶叶产业结构,实施有机茶工程。
(六)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加强科普宣传,普及茶叶种植、加工、营销、健康知识。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凡属本镇茶叶行业的企业可申请为团体会员;直接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科教的人员及关心支持茶叶发展的人士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有志于振兴兴隆镇茶叶产业,熟悉和热爱茶叶产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本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未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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