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二)
发生重伤 、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
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三)
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
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 、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四)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
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
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
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六)
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挡案资料与台帐,由隐瞒事故及情
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工
1、 钢筋、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
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2、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
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堆杠,并缓慢松懈,不准一次松开。多人合运用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3、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落和塌落。
4、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绑
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设钢筋支架和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5、 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意
变更。不论拉申或放松钢筋均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张啦。钢件除锈时,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6、 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 木工
一、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
低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锲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支摸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到工序。
二、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支设独立梁模板应设临时
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三、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
和拉倒。
四、 工作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
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五、 拆除薄腹梁、等预制构件,应随拆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
倾倒。
六、 使用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平刨机
换刀片是应拉闸断或摘掉皮带。
架子工
一、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熟知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严禁酒后和作业中玩笑嬉闹,禁赤脚,禁穿硬底鞋、拖鞋和带钉鞋等,穿着要灵便。
二、 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熟知“三宝”的正确使用方法。 三、 架子工在高出作业时必须有工具带袋,防止工具坠伤人 四、 架子工在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工具;必须绳索传递,严
禁抛掷。 泥工
一、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检查
大角度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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