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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扬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调查分析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26 10:58:46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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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设工程的需要而搬迁他出居住,搬家需要一定费用,因此需要拆迁人承担一定责任,即支付搬家补助费。据《关于公布扬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各类补助费的通知》规定,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计算。而扬州市“万顷良田”项目并无此规定,只给以生产性用房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应该说是不规范的。

〔3〕.附属物补偿费:

附属物补偿,主要指绿化、围墙、地坪等辅助建筑物,在农村主要指菜园、树木、围墙等。 附属物补偿虽然说是很小的部分,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该补偿。而扬州市“万顷良田”项目(《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文件(扬邗政复[2010]64号)》)却规定:树木、菜地、围墙、地坪、水井等附着物及构建物不予补偿,这既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又没考虑到村民长期种植蔬菜等生活习性(虽然承诺新房赠予20平方米菜地,但基本上没有起到很大作用),可以说不太公道。在访谈中,也了解到村民对于这点有很多意见。而对于附属物的补偿,由于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所以现如今很难给人们很大保障,在下面也会具体谈论这个话题。

〔4〕.临时安置费: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人不能一次解决安置住房的,可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或是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但需拆迁人对其进行补助。据《关于公布扬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各类补助费的通知》规定,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元/月·平方米计算。 关于这部分补偿,由于村民还不需要临时安置,因此这部分还未被提上日程。

〔5〕.装修费用:

关于装修费用,不同区域有不同补偿方式。据《扬州市区城市房屋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规定,对于不同的家庭装修有不同程度的补偿。而扬州市“万顷良田”项目中并无涉及装修费用的赔偿,虽说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装修费用,但该项目应该根据实际而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因为扬州市已给出相关规定。

2.村民对补偿的看法:

据邗江区公道镇谷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曾某叙述,有关房屋拆迁的全部费用规定是严格按照邗江区区政府发布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文件(扬邗政复[2010]64号)》执行的,对于此,我做了一些调查来反映出村民自己的意愿,具体如下:

问题〔1〕.

您对房屋拆迁费用的各项具体内容有何种程度认识?

A 非常了解 B 了解一些 C 不太了解 D 一点不了解

百分比一点不了解不太了解了解一些非常了解0 @`?0%百分比

分析:高达90%的民众都非常了解拆迁费用的各项内容,而一点不了解的比例是0。这说明两点:一是民众普遍关注自身基础权利的维护,二是得益于政府的透明化规范化管理。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才会有如此高比例的程度。这也是一种进步。

问题〔2〕.

对于“万顷良田”项目,您对政府的具体补偿的看法如何? A 非常满意 B 觉得还行 C 不太满意 D 非常不满意

百分比非常满意 觉得还行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

分析:大多数民众对于政府的补偿措施感到不是很满意,由实际访问得知,其原因大致概括为以下两点:一是觉得政府补偿力度小,民众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二是觉得政府公开化程度小,让民众觉得只是政府一方在谈,自身并无资本谈条件,政府也并没有正面出示任何法律性条文或规定。这说明政府并没有履行好自身职责,当然也有更深层次原因,这将在下面进行探讨。

3.关于耕地的补偿:

虽然说耕地补偿并不是房屋补偿范围之内的,但基于农村基本上每户都有耕地的现实情况,在这里,还是有必要进行调查研究。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精神,征用耕地补偿具体分为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其图为如下所示: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 青苗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 〔1〕.关于土地补偿:

据《关于扬州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扬府发〔2004〕17号]》文件,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原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9倍调整为10倍。文件也对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作出了不同区域的规定。

〔2〕.关于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

《关于扬州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扬府发〔2004〕17号]》对不同区域的被征地农民作出了标准。

〔3〕.关于青苗补助费:

该通知对不能如期收获的不同种类作物作出了规定。

〔4〕.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

有关耕地的具体补偿村政府人员还并未与村民协商,但耕地补偿也是重要的补偿方面,村民对此也很期待政府人员能按照具体条例的规定来执行。

四、调查结果及一些思考:

以扬州市的“万顷良田”项目为例,在调查中可发现其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这也真的

算是中国整个拆迁市场所共同面临的难题了。

〔一〕、关于拆迁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监督体制和拆迁补偿机制上。 1.监督机制:

中国的拆迁市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乏监督的状态,特别是对于农村房屋拆迁。因此,做了一下的调查:

问题:您对扬州市“万顷良田”项目拆迁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有何种程度的了解? A 非常了解 B 了解一下 C 不太了解 D 一点不了解

百分比5R%%非常了解了解一下不太了解一点不了解

在实际上访中,得知大多数村民并不知道此次拆迁的相关条文依据,因此完全是由政府口头方式得知具体补偿,村民自身也没有相关的知识水平来判断自己是否得到应得的补偿。而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可谓是比比皆是,甚至在城市拆迁中也存在此类情况。就农村拆迁而言,村民很难维护到自己的权益。因此,对相关政府的监督,是迫切需要的。

2.拆迁补偿机制:

国家规定的具体拆迁补偿涉及的分类很多,而有关政府在并未完全透明化的形势下一般不会逐一对其进行补偿。在扬州市“万顷良田”项目中,就未对房屋补助费、附属物补偿费、装修费等进行补偿。这在如今的拆迁中,也是一大问题。下面就附属物补偿作出阐释。 有关附属物的补偿在目前的相关立法中仍是个漏洞。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并未被征地拆迁中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有明确标准,而仅作出了“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的模糊规定。具体操作室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或是当地政府所制定的赔偿标准,这便可能导致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过大,补偿标准混乱,人民的相关利益自然得不到保障。

〔二〕、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定位好角色

在政府主导的农村房屋拆迁中,由于是出于公共利益的惠民项目,村民一般都很支持。然而这也会带来一定困扰。如果政府人员并不能以身作则,定位好自己的角色,而牵涉其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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