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国际结算习题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23 18:23:56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四、业务分析题

1.2007年2月,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签订出口合同,支付方式为D/P 120 Days After Sight。中国C银行将单据寄出后,直到2007年8月尚未收到款项,遂应A公司要求指示英国D代收行退单,直到D代收行回电才得知单据已凭进口商B公司承兑放单,虽经多方努力,但进口商B公司以种种理由不付款,进出口商之间交涉无果。后中国C银行一再强调是英国D代收行错误放单造成出口商钱货损失,要求D代收行付款,D代收行对中国C银行的催收拒不答复。10月25日,D代收行告知中国C银行进口商已宣布破产,并随附法院破产通知书,致使出口商钱货两空。试分析此案例。

表述一:在该案中,D代收行和进口商B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为D/P方式为远期付款交单,银行放单应该以

进口商付款为前提条件,而非承兑交单。进口B公司不付款属于恶意拖欠的行为,同时B公司已经破产,A公司应该积极主张资金的债权,争取减少自己的损失。

表述二{老师}: 分析:D/P 120 Days After Sight这种交单方式,表面上看来是付款交单,但是在实际业务操

作过程中,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 都按照本国或地区的“惯例”,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即放单给进 口商,因此出口商面临很大的风险,URC522不鼓励出口商采用这 种付款结算方式。在本案中,出口商的损失是惨重的。

※2.【期中考】某外贸公司受国内用户委托,以本公司名义与国外一公司签订一项进口某商品的合同,支付条件为“即期付款交单”。在履行合同时,卖方未经该公司同意,就直接将货物连同单据都交给了国内用户,但该国内用户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财务困难,无力支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卖方认为,我外贸公司作为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 请问:外贸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货款?

表述一[老师]:既然国外的卖方擅自将单据交给了最终用户,他就要承担 由此产生的风险。合同规定即期付

款交单,因此,谁没有在获得 付款的情况下放单,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述二:我外贸公司无付款义务。这是因为合同中的支付方式为即期付款交单,这种方式要求卖方应按合同规

定向买方交单,买方才有义务付款。本案中,由于卖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向买方交单,而是向国内用户交单,因此,外贸公司作为买方就没有义务付款。

※3。【期中考】有三笔出口业务,付款方式分别为 (1)D/P即期(D/P)(D/P at sight);

(2)D/P见票30天(D/P at 30 days after sight);见票30天

(3)D/A见票30天(D/A at 30 days .寄单之邮程为7天,托收日为7月1日

问以上三笔业务的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交单日各为何日?(姑且不计银行合理工作时间)

【远期交单日:非承兑日那天,而是承兑日后真正付款】

(1)D/P即期,提示、付款、交单日均为7月8日,付清货款取得货运单据。7.8 无 7.8 7.8 (2)D/P见票30天,提示、承兑日为7月8日,付款、交单日为8月6日 。7.8 7.8 8.6 8.6 (3)D/A见票30天,提示、承兑、交单日为7月8日,付款日为8月6日。7.8 7.8 8.7 7.8

e.g.:当见票日为5月31日,付款日期为: 1、at 90 after sight:8月9日【见票后】

2、at 90 from sight:8月28日【从当日计起】 3、at one month after sight:6月30日

4、业务操作(ppt)【期中考】

2007年8月4日上海A贸易公司(shanghai A E.&I. Co. No.1023, Nanjing Road(East) Shanghai, China)出口装运5000打、价值50, 000美元的纯棉男式衬衫(Pure Cotton Men's Shirts, Art. No.9-71323, Size Assortment:S/3 M/b and L/3 per doz.)到香港N贸易有限公司(Hongkong N Trading Co., Ltd,21Locky Road, Hongkong), 委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办理托收,交单条件为D/P即期,并指定要求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作为代收行。 (1)请开立跟单汇票。

(2)请指出:托收汇票上的收款人抬头可以有哪几种写法?在不同的抬头下,有怎样不同的操作?

汇票上的抬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1)抬头人为上海A贸易公司的指定人(to order of shanghai A E.&I. Co. No.1023, Nanjing Road (East) Shanghai,

China)。采用这种抬头时,上海A贸易公司在申请托收时应该将该汇票背书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再背书给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由后者代收款项。

(2)抬头人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指定人,A贸易公司不必再背书。由上海分行背书给香港分行即可。

第五章 信用证

ppt案例1: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由香港某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销售合约规定,货物包装条款为:

“均以三夹板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外套麻袋”;信用证却规定:“均以三夹板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

分析:在该交易背景下,开证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进口商的付款责任,为信用证与销售合约互相独立,开证行

不受销售合约的约束。因此,当受益人在信用证效期内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确立其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使受益人未完全履行在销售合约项下作为出口商的义务。

※信用证业务分析(教材习题1.2.3) 1.我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到法国,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通过其开证银行BANK1 巴黎分行申请开立了非保兑的信用证(适用UCP500),通知行为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信用证规定:“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041105 FRANCE ;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 ;LATST DATE OF SHIPMENT : 041102;PRESENTATION PERIOD: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甲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将货物装船,并于2004年11月5日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立刻于当日使用DHL 将单据寄往法国的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开证银行BANK1巴黎分行以“信用证已过期”为由拒付。请问,BANK1 巴黎分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分析:BanK1 的拒付理由成立。因为此份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到期地点是在法国的开证行,而不是通知行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在本案中,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仅仅是寄单行,甲公司将单据在有效期内交给寄单行并不能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对于这种境外到期信用证,甲公司应该在至少一个邮程(至少5天)前将单据交给寄单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这样,单据才能在有效期前到达开证行柜台。

2.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分析:

从理论上来说,由于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银行信用,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是一种单据买卖,因而,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就应履行付款义务。

本案中,尽管我方出运前获悉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但因有开证行第一性的付款保证,所以,如果我方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及时制作一整套结汇单据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相关银行是可以获得支付保证的。 但是,从实务的角度来看,信用证尽管是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但是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最终是来自进口商的支付,在进口商已经倒闭的情况下,开证行势必要百般挑单,即使出口商有绝对把握单据质量无从挑剔,遇到开证行无理挑单,在货物已经出运,可能面临高额的滞港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情况下,进行一项跨国诉讼也是一项吃力的事情。因此,出口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谨慎从事,如果在进口国没有办事处不能方便处理货物的情况下,贸然发货风险很大。

3.某公司从国外某商行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开证行拒绝。开证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开证行拒绝有理。我方要求开证行拒付,实质为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销。除非是单证不符,否则开证行必须付款,不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有关品质与合同不符,进口方应直接向出口方索赔。

第六章 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一、填空

1.首次进行贸易活动的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支付方式,因为该支付方式是以( )信用为基础。

2. 投标保函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金额的( )。 3. 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

4. 保函是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 )。 5. 保函的申请人可以是( )、( )、( )、( )、( )等。

6. 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受益人、( )、通知行、( )、反担保行、保兑行等。

7.国际商会1998年10月出版了( )(ISP98),即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并于1999年1月正式实施。 二、单选

1.备用信用证与一般跟单信用证的区别主要是( ) A 备用信用证属于商业信用,而跟单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B 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责任,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责任 C 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都有融资的功能 D受益人要求开证行付款时需提供的单据不同

2.备用信用证最早流行于( ) A 中国 B日本 C 英国 D 美国

3.所有保函都应该包括的基本当事人有委托人、担保行及其( ) A 申请人 B 转开行 C 保兑行 D 反担保行 E 受益人 4.在见索即付保函业务中:( )

A 保函不是独立于基础交易 B 反担保函独立于保函

C 银行无须审核单据 D 备用信用证不适用《见索即付统一规则》(URDG)

反担保函独立于保函。 反担保函独立于指示人发出的委托授权。

三、判断

1.目前国际上通行的都是担保人负第一性偿付责任的银行保函。 2.保函对受益人可以提供融资业务。

3.保函的本质意义在于以委托人的资信向受益人保证,对委托人履行交易合同下的责任义务负责或为其偿还债务。

4.保函的索偿条款与备用证是相似的,即凭受益人自己签发的说明委托人已违约的声明索偿。 5.为了降低风险,担保行通常要求委托人(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文件或者反担保财产。 6.通知行对保函项下的赔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所有的保函项下都会出现索赔和赔付。

8.根据基础合约开立的保函,只要此基础合同失效(无论是执行完毕还是因为某种原因中途停止), 保函即告自动失效。

9.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同样适用于UCP600。

第七章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

一、填空题

1.基本单据主要包括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 。

2.商业发票是 开立的凭以向买方 的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3.按提单签发时货物是否确实已经装上货船,分为 及 。

4.保险单也称正式保单,俗称 ,是保险人(承险人)发给被保险人的保险契约。

5. 是证明出口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重量和特性的检验文件,是出口方应进口方要求在货物装运前所做的相应检验的书面证明。

6.海运提单中托运人是 ,在信用证项下一般是 ,被通知人往往是 。 7.某提单上注明“三箱坏损”,这种提单是 提单。

8.海洋货物运输基本险分为 、 和 。附加险又分为 和 两类。 9.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 、 和 。

10.在CIF条件下,由 投保;在FOB或CFR条件下,由 投保。 二、判断题

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除了单据上写明的收货人外,他人不能提货。

2.在国际贸易中,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搜索更多关于: 国际结算习题 的文档
国际结算习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7ctrj35c1x6zh7t4fk2f_4.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