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5 1:55:0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我省技工学校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班学费收

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云发改收费[2009]1659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9.08.26 【实施日期】2009.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我省技工学校

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发改收费〔2009〕1659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了满足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改善人才结构,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全日制技工教育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班学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年高级工3500元、技师(预备技师)4000元。此学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标准,学校可以 1 / 2

根据招生情况、专业设置、办学实际、社会承受能力,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的范围内

确定具体执行的学费收费标准,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执行。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学费。

2 / 2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7fm485y76955mbv23rb17u3cm9b9uy004mz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