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7 电液伺服阀(包括各类型电液转换器)的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得投入运行。运行中要严密监视其运行状态,不卡涩、不泄漏和系统稳定。大修中要进行清洗、检测等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备用伺服阀应按照制造厂的要求条件妥善保管。 9.1.18 主油泵轴与汽轮机主轴间具有齿型连轴器或类似连轴器的机组,定期检查连轴器的润滑和磨损情况,其两轴中心标高、左右偏差,应严格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安装。 9.1.19 要慎重对待调节系统的重大改造,应在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进行全面的充分的论证。
9.1.20 严格执行运行、检修操作规程,严防电液伺服阀(包括各类型电液转换器)等部套卡涩、汽门漏汽和保护拒动。 9.2 防止轴系断裂
9.2.1 机组主辅设备的保护装臵必须正常投入,已有振动监测保护装臵的机组,振动超限跳机保护应投入运行;机组正常运行瓦振、轴振应达到有关标准的优良范围,并注意监视变化趋势。
9.2.2 运行10万小时以上的机组,每隔3~5年应对转子进行一次检查。运行时间超过15年、寿命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转子、低压焊接转子、承担调峰起停频繁的转子,应适当缩短检查周期。
9.2.3 新机组投产前、若制造厂未提供转子探伤报告或对其提供的报告有疑问时,必须进行无损探伤。机组运行10万小时后的第1次A级检修,视设备状况对转子大轴进行无损探伤;带中心孔的汽轮机转子,可采用内窥镜、超声波、涡流等方法对转子进行检查;若为实心转子,则对转子进行表面和超声波探伤。下次检查为2个A修期后。转子中心孔无损探伤按DL/T717进行。焊接转子无损探伤按DL/T 505执行,实心转子探伤按DL/T 930 执行。
9.2.4 对存在超标缺陷的转子,按照DL/T 654用断裂力学的方法进行安全性评定和缺陷扩展寿命估算;同时根据缺陷性质、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监督措施。
9.2.5 严格按超速试验规程的要求,机组冷态启动带25%额定负荷(或按制造要求),运行3~4h后立即进行超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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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新机组投产前和机组大修中,必须检查平衡块固定螺丝、风扇叶固定螺丝、定子铁芯支架螺丝、各轴承和轴承座螺丝的紧固情况,保证各联轴器的紧固和配合间隙完好,并有完善的防松措施。
9.2.7 新机组投产前,应对焊接隔板的主焊缝进行认真检查。大修中应检查隔板变形情况,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轴向间隙的1/3。 9.2.8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9.2.9 建立和完善技术档案
9.2.9.1 建立机组试验档案,包括投产前的安装调试试验、大小修后的调整试验、常规试验和定期试验。
9.2.9.2 建立机组事故档案。无论大小事故均应建立档案,包括事故名称、性质、原因和防范措施。
9.2.9.3建立转子技术档案
转子原始资料,包括制造厂提供的转子原始缺陷和材料特性;历次转子检修检查资料;机组主要运行数据、运行累计时间、主要运行方式、冷热态起停次数、起停过程中的汽温汽压负荷的变化率、超温超压运行累计时间、主要事故情况的原因和处理。
9.2.10 加强汽水品质的监督和管理。机组大修时应对汽轮机转子叶片、隔板上的沉积物量进行测量,并取样进行成分分析,针对分析结果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应防止叶片表面和叶根销钉孔的间隙结盐、腐蚀。
9.2.11 对于送出线路加装串联补偿装臵的发电企业,应研究制定防止发生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转轴断裂事故的有效措施。 9.3 防止亚临界机组汽轮机积盐
9.3.1 机组检修期间应检查汽包夹层是否存在焊缝开裂、砂眼情况,检查汽包顶部波纹板分离器回水管是否满焊,汽包内部旋风分离器是否发生倾斜。 9.3.2 启机前对过热器进行反冲洗,彻底清除过热器积盐。 9.3.3 对600MW亚临界汽包锅炉进行热化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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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对600MW亚临界汽包锅炉加装饱和蒸汽在线钠表。机组运行时,饱和蒸汽的含钠量应控制在5?g/Kg以下。
10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承烧损事故
为了防止汽轮机转子弯曲和轴瓦烧损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防止20万千瓦机组大轴弯曲事故的技术措施》[(85)电生火字87号、基建火字64号]等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0.1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 10.1.1 应具备和熟悉掌握的资料
10.1.1.1 转子安装原始弯曲的最大晃动值(双振幅),最大弯曲点的轴向位臵及在圆周方向的位臵。
10.1.1.2 大轴弯曲表测点安装位臵的原始晃动值(双振幅),最高点在圆周方向的位臵。 10.1.1.3 机组正常起动过程中的波德图和实测轴系临界转速。
10.1.1.4 正常情况下盘车电流和电流摆动值,以及相应的油温和顶轴油压。
10.1.1.5 正常停机过程的惰走曲线,以及相应的真空和顶轴油泵的开启时间。紧急破坏真空停机过程的惰走曲线。
10.1.1.6 停机后,机组正常状态下的汽缸主要金属温度下降曲线。 10.1.1.7 通流部分的轴向间隙和径向间隙。
10.1.1.8 应具有机组在各种状态下的典型起动曲线和停机曲线,并应全部纳入运行规程。 10.1.1.9 记录机组起停全过程中的主要参数和状态。停机后定时记录汽缸金属温度、大轴弯曲、盘车电流、汽缸膨胀、胀差等重要参数,直到机组下次热态起动或汽缸金属温度低于150℃为止。
10.1.1.10 系统进行改造、运行规程中尚未作具体规定的重要运行操作或试验,必须预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执行。 10.1.2 汽轮机起动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禁止起动。
10.1.2.1 大轴晃动、串轴、胀差、低油压和振动保护等表计显示正确,并正常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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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 大轴晃动值与原始值的矢量偏差不应超过±0.02mm,且满足制造厂要求值。 10.1.2.3 高压外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50℃,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35℃。 10.1.2.4 主蒸汽温度必须高于汽缸最高金属温度50℃,但不超过额定蒸汽温度。蒸汽过热度不低于50℃。
10.1.2.5 汽轮机润滑油质达到启动要求。 10.1.3 机组起、停过程操作措施
10.1.3.1 机组起动前连续盘车时间应执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不得少于2-4h,热态起动不少于4h。若盘车中断应重新计时。
10.1.3.2 机组起动过程中因振动异常停机必须回到盘车状态,应全面检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当机组已符合起动条件时,连续盘车不少于4h才能再次起动,严禁盲目起动。停机后立即投入盘车。当盘车电流较正常值大、摆动或有异音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当汽封摩擦严重时,将转子高点臵于最高位臵,关闭汽缸疏水,保持上下缸温差,监视转子弯曲度,当确认转子弯曲度正常后,再手动盘车180℃。当正常盘车盘不动时,严禁用吊车强行盘车。 10.1.3.3 停机后因盘车故障暂时停止盘车时,应监视转子弯曲度的变化,当弯曲度较大时,应采用手动盘车180℃,待盘车正常后及时投入连续盘车。
10.1.3.4 机组热态起动前应检查停机记录,并与正常停机记录进行比较,若有异常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0.1.3.5 机组热态起动投轴封供汽时,应确认盘车装臵运行正常,先向轴封供汽,后抽真空。停机后,凝汽器真空到零,方可停止轴封供汽。应根据缸温选择供汽汽源,以使供汽温度与金属温度相匹配。
10.1.3.6 疏水系统投入时,严格控制疏水系统各容器水位,注意保持凝汽器水位低于疏水联箱标高。
10.1.3.7 供汽管道应充分暖管、疏水,严防水或冷汽进入汽轮机。
10.1.3.8 停机后应认真监视凝汽器、高、低压加热器水位和除氧器水位,防止汽轮机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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