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乙方保证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对甲方产品进行反向工程
(reverse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不得破坏其完整性(包括程序代码、数据等),不得删除其上的有关甲方版权的说明或申明等信息。
5.6 乙方保证不通过使用加壳、衍生等任何手段,打包、变造、变更甲方提供的产品和业务,或通过其它第三方产品和业务调用、启动甲方提供的产品和业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5.7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擅自更换推广位、推广创意或推广内容链接页面,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8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消耗有效点击量的数据,并承诺不提供虚假统计数据。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统计数据异常,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并要求乙方对推广服务数据异常给出合理解释(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提供统计数据的详细统计报表或者截图说明)。若乙方提供的数据确属虚假数据,则乙方应为甲方发布数量相当于虚假数据两倍的推广服务作为违约赔偿。 5.9 如出现以下情形应视为无效点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消耗点击量统计中扣除无效点击量,并为甲方额外发布数量相当于无效点击量两倍的推广服务作为违约赔偿:
5.9.1 任何乙方安排的人工或程序产生的点击。 5.9.2 违背用户意愿强制用户点击。
5.9.3 其他不正当的、虚假的手段造成的点击。 第6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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