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是什么
从法的模式(要素)的角度探讨法律是什么的问题 法的模式的理论:1、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 2、规则模式论
3、规则—政策—原则模式论
研读文献:1、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第二章:什么是法律?
2、哈特:《法律的概念》第二至七章 3、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二章、第三章 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第十章
二、法律体系
1、哈特的法律体系:初级规则与二级规则的集合 2、如何理解承认规则? 3、凯尔森的法律体系
研读文献:1、哈特:《法律的概念》第四、五、六章 2、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二章
3、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第一、二、五、六章
三、法的效力
1、何谓法律效力? 当我们说一条规范N有效,有下面几层含义: ? N是实际存在的。法律体系的确包含这样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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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对我们具有拘束力或规范性: 我们应该(有义务)按照N的要求而行动。
? 思考: 下列这些规范是不是有效的规范? ? 考试不准作弊 ? 骑机车该带安全帽 ? 欠债应还钱 ? 收到税单应该纳税 2、效力(不)是什么?
? 你如何感受或认知到法律效力的存在? ? 效力是否等于:
? (1)国家强制力的行使(违反规范会受到制裁)? ? (2)心理上的压迫感(畏惧制裁所带来的恶害)? ? 问题:
? 是因为规范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才能够发动制裁,还是因为国家发动有发动制裁的可能性,一个规范才有效?
? 对于一个完全不畏惧制裁的人,对他而言法规范就失去效力了吗? ? 如果效力不能化约为强制力的行使或心理上的压迫感,那效力是什么?
研读文献:1、哈特:《法律的概念》第二至六章 2、凯尔森:《纯粹法理论》第四章、第五章
3、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第一编第十、十一、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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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第十二章
四、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命题与反分离命题
1、法律与道德有无必然联系
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长期争论不休的焦点。 自然法学派:反分离论-富勒和德沃金 实证主义法学派:分离论-哈特 2、法与道德的难题
难题之一:如何处理合法的道德恶性?
案例:二战之后,审批纳粹战争犯、间谍和告密者遇到的难题。 难题之二:如何处理根据实在法是非法的,但在道德上却是可以证成的行为?
案例:埃希曼案件。 3、道德的法律强制
英国的沃尔芬登委员会即同性恋和卖淫调查委员会报告引起的争论:德富林的道德强制理论及对其理论的批判。
研读文献:1、哈特:《法律的概念》第八章、第九章。 2、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十章 3、凯尔森:《纯粹法理论》第二章
3、富勒:《法律的道德性》第一、三、四、五章 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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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守法的理论
公民为什么守法和公民为什么应当守法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公民为什么应当守法引出了公民守法的道德义务。 1、公民守法的道德义务
评价公民守法的道德义务的理论,包括承诺论、公平论、功利论和统一的守法理论。 2、公民反抗法律的问题 非暴力法抗运动
研读文献:1、罗尔斯:《正义论》第六章 2、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八章
3、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第十三章
六、责任与惩罚
1、法律责任的理论
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和规范责任论 哈特的法律责任论 2、惩罚理论
评价报复论、功利论和复归论三种惩罚理论 研读文献:1、哈特《法律的概念》第三章、第五章
2、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一、十三、十四章 3、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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