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持有母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
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
9.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当按月计提,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
折旧”科目。
10.
会计期末,“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历年积存的非限定性净资产金额。( )
四、计算分析题 1.
甲公司为上市金融公司,2014年至2015年期间有关投资如下:
(1)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100万份乙公司公开发行的分次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债券每份
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每年年末支付利息,期限5年,甲公司将该债券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4年6月1日,自公开市场购入1 000万股丙公司股票,每股20元,实际支付价款20 000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划分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4年11月,受金融危机影响,乙公司债券价格开始下跌。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价格为每份90元。2015年,
乙公司债券价格持续下跌,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价格为每份50元,但乙公司仍能如期支付债券利息。
2014年10月,受金融危机影响,丙公司股票价格开始下跌,2014年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16元。2015年,丙公
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2015年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10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政策是:价格下跌持续时间在一
年以上或价格下跌至成本的50%以下(含50%)。
要求:
(1)编制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因持有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因持有的乙公司债券和丙公司股票相关会计分录。
2.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14年1月1日以5 01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 000万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某工程项目。
(1)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6%。自2015年起,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自2015
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面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
每股10元,即按债券面值每10元转换1股股票。
2015年1月1日,债券持有者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
(2)除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外,甲公司还有两笔按本金取得的一般借款:
第一笔一般借款为2013年10月1日取得,本金为1 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2年;第二笔一般借款为2013年12月1
日取得,本金为1 5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为18个月。
(3)工程项目于2014年1月1日开工,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发生的支出如下:
2014年1月1日支出2 000万元;
2014年5月1日支出2 600万元;
2014年7月1日支出1 400万元;
(4)2014年8月1日,由于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工程停工。2015年1月1日,工程再次开工,并于当日发生支出600
万元。2015年3月31日,工程验收合格,试生产后能够生产。2015年3月31日之后,为了使该工程能更好的使用,发生职工
培训费50万元。
专门借款未动用部分用于短期投资,月收益率0.5%。
其他资料:(P/A,6%,3)=2.6730;(P/F,6%,3)=0.8396。
要求:
(1)编制2014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2)判断该在建工程的资本化期间并说明理由;
(3)计算2014年专门借款及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金额,编制与利息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5年1月1日支付债券利息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五、综合题 1.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于
2015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报出前有关情况和业务资料如下:
(1)甲公司在2015年1月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①2014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成本为6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
为170万元,并于当日取得乙公司转账支付的1 17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甲公司2015年6月30日按1 100万元的不含
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甲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确认了销售收入1 000万
元,应交增值税17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600万元。
税法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
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
为利息费用。
②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C产品一批,售价为2 000万元,成本为1 600万元。当日,甲公司
将收到的丙公司预付货款1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4年12月31日,该批产品尚未发出,也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据
此确认销售收入1 0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800万元,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③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一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当日,如将该无形资产对外出售,预计售价为95万元,预
计相关税费为5万元;如继续持有该无形资产,预计在持有期间和处置时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总额为50万元。甲公司据
此于2014年12月31日就该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50万元,并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7.5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在发生实际损失前不得税前扣除。
④甲公司2014年发生了1 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并已支付,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
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甲公司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6 000万元。
该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但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2015年1月1日至4月10日,甲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资料如下:
①2015年1月12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2014年12月从其购入的一批D产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回相关证明。
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D产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销售成本为260
万元。至2015年1月12日,甲公司尚未收到销售D产品的款项。
②2015年3月2日,甲公司获知庚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庚公司款项400万元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可能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1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在发生实际损失前不得税前扣除。
(3)其他资料:
①上述产品销售价格均为公允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资产均未计提减
值准备。
②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除增值税、所
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③甲公司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
(1)判断资料(1)中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哪些不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
(2)对资料(1)中判断为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
(3)判断资料(2)相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分别注明其序号)。
(4)对资料(2)中判断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
(逐笔编制涉及所得税调整的会计分录;合并编制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调整的会计分
录)。
2.
甲公司、乙公司2015年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控股股东丙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 4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15元),以
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70%股权,实现对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股权登记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交易后丙公司拥有甲
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5%。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券商佣金及手续费400万元;为核实乙公司资产价值,支付资
产评估费30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
当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 000万元,其中:股本6 000万元、资本公积5 000万元、盈余公积1 500万元、未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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