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淄博市城市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城市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为各级城市防汛部门指挥、决策和制定抗洪抢险救灾方案提供依据,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城市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淄博市城市防汛实际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淄博市位于山东中部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南依泰沂山麓,北濒九曲黄河,西邻省会济南,东接潍坊、青岛,地理坐标为:北纬35°56′至37°18′,东经117°32′至118°31′之间。市域形态南北狭长,南北最大纵距151公里,东西最大横距87公里。 淄博地势南高北低,最高海拔1108.3 米,最低海拔5米,南部及东西两翼山峦跌宕,中部低陷向北倾伏,南北落差千余米。以胶济铁路为界,以南大部分为山区、丘陵,岩溶地貌;以北大部分为山前冲积平原和黄泛平原,土地平坦肥沃。发源于淄博的河流有沂河、淄河、孝妇河等,北部有黄河、小清河流经。全市总面积596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961平方公里。山区、丘陵和平原面积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42%、29.9%和28.1%。淄博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年平均降水量为640.5毫米。 2.2交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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