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采厂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工作的管理,规范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认真落实各级审批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行、可靠,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或作业规程)、零星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方案。在新工程项目开工前,该工程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员需根据设计图和对现场的分析预测,务必使安全技术措施合理、有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或作业规程)、零星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方案由归口的生产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
二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
为防止安全技术措施出现漏洞,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资料完整,内容全面具体,层次清晰,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安全技术措施可行、可靠,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紫金山金铜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工程施工中设计的各工种是否已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定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是否符合行业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
4. 强调安全重点,制订合理的避灾路线。 三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零星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方案审批程序 1.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部门及施工单位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经验丰富人员进行初审;
2. 初审后,由分管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会审; 3. 会审前需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做好准备,提高会审质量;
4. 会审要做好详细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并由主持会审的分管厂领导进行总结,提出会审意见。
5.安全技术措施签批后须存档备案。 (二)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1. 由主管部门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安全部门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经
验丰富人员进行初审;
2. 初审后,由分管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会审; 3. 会审前需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做好准备,提高会审质量;
4. 会审要做好详细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并由主持会审的分管厂领导进行总结,提出会审意见;
5.安全技术措施签批后须存档备案。 四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限
1.若可提前分析预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问题,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两天签批完毕,并送交有关部门,以便在施工前将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至参与施工的每一位作业人员;
2. 若不能提前分析预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问题,技术人员必须前往施工现场,查清现场具体情况,现场布置施工技术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批手续,履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手续。
五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 1. 分管厂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负主要责任;
2.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分管厂领导签批,分管厂领导不能签批时,可以指派归口部门领导审批。
3. 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安全措施落实至每一位施工人员; 4.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措施教育后,须在教育表上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5. 安全管理处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未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的情况进行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必要时,可对其进行罚款。
六 安全技术措施更改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原安全技术措施不适宜,可进行更改;任何更改要求都必须进行评价,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审批程序按第三条执行。
2. 对委托设计项目的设计更改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适当时也包括工程监理的同意。
金矿采矿厂 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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