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福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 录
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五、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七、 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八、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九、 瓦斯信息反馈制度 十、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十一、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十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十三、 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十四、 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十五、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十六、
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1
3 5 7 8 9 9 10 14 14 15 16 16 18 19 20 21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
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
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 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
“双闭锁”管理制度
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瓦斯信息传输制度 监控汇报制度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甲烷传感器遥控器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2
22 22 23 28 28 30 31 32 33 33 34 35 35 36 36 37 37 38
38
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3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 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