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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筑工程实务试题及答(1)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24 2:47:06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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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事件一中,底板混凝土的养护开始时间正确,持续时间不正确。

理由:为了确保新浇筑的混凝土有适宜的硬化条件,防止在早期由于干缩而产生裂缝,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采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等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1 d。 2.事件二中,应对脚手架进行验收。

理由: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与大雨后就应进行检查和验收,事件中发生了持续2 h的暴雨且伴有短时六七级大风,所以需要验收。 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进行检查验收的其他阶段: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寒冷地区土层解冻后; (6)停用超过1个月的。

3.事件三中,不属于项目经理部教育的内容: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部教育还应包括的内容: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 4.事件四中,木地板施工的不妥之处以及正确的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对木搁栅采用沥青防腐处理。 正确做法:木搁栅应垫实钉牢。

(2)不妥之处:木搁栅与墙面之间未留空隙。 正确做法:木搁栅与墙面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 (3)不妥之处:毛地板与墙面之间未留空隙。 正确做法:毛地板与墙面之间留出8~12mm的缝隙。

(三)

1.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不合法。

理由: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已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欲变更合同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发包方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2.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合法。

理由: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违约的。

理由: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意味着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总额也会发生变化。

4.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以及理由如下。

(1)玻璃实际修复费用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本身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临时设施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停窝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四)

1.该工程梁模板的起拱高度是正确的。

理由:对跨度大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应为跨度的1/1000~3/1000。对于跨度为9m的梁模板的起拱高度应为9~27mm;对于跨度为6m的梁模板的起拱高度应为6~18mm。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本工程挤压接头的现场检验验收的不妥之处是以同一层每600个为一验收批。 正确做法: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3.事件二中,商品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控制不准确。从地下结构外墙的截面尺寸、钢筋净距和防水混凝土的设计原则三方面分析本工程防水混凝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约为0.5~2 cm。

4.事件三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标准: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验收合格;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度标准值的100%。 2.事件一中,梁、柱端箍筋加密区出现挤压接头不妥,接头位置应放在受力较小处。如不可避免,宜采用机械连接,且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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