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实施日期:1988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24号
根据(86)城科字263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自1988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
198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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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用电管理
第一节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节 专业人员
第三节 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章 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第一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第二节 外电防护 第四章 接地与防雷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保护接零
第三节 接地与接地电阻 第四节 防雷
第五章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第一节 配电室
第二节 电压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 第六章 配电线路 第一节 架空线路 第二节 电缆线路 第三节 室内配线 第七章 配电箱及开关箱
第一节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第二节 电器装置的选择 第三节 使用与维护
第八章 电动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起重机械 第三节 桩工机械 第四节 夯土机械 第五节 焊接机械
第六节 手持电动工具 第七节 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第九章 照明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照明供电 第三节 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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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88
附录一 负荷线和开关电器选择表
附录二 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插页) 附录三 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插页) 附录四 名词解释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1.0.3条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第二章 用电管理
第一节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1.1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2.1.2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2.1.3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一、现场勘探;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五、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2.1.4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2.1.5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2.1.6条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2.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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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人员
第2.2.1条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2.2.2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三节 安全技术档案
第2.3.1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技术交底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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