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3] 当加班成为企业文化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天天的工作时刻不得超过8小时,用人单位因特殊缘故需要延长工作时刻的,在保障劳动者躯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刻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可是每一个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够延长劳动时刻。”但是,法律的规定被“文化”消解于无形当中。
“中国已经成了世界上劳动时刻最长的国家之一。”“在许多行业,中国员工的劳动时刻几乎已经赶超日韩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名专业人士如是说。而全国总
工会保障工作部的一名处长那么说:“当加班成为一种‘企业文化’的时候,其负作用正在迅速显现。”
他叫胡新宇,现年25岁,2005年在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完硕士后到华为公司担任研发工作。5月28日他死在了广州中山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病因是由肺炎转为脑膜炎不治。但更多熟悉他的人却说:他是长期持续加班累垮的。据悉,在病发前的一个月,为开发一个新产品,胡新宇几乎天天加班至凌晨两点,有时乃至就睡在办公室里。据《第一财经日报》报导:华为新闻发言人傅军表示,尽管过度劳累与胡新宇死亡不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但确实也有相关性,公司高层已经高度重视对此事的处
置,公司也重申了加班政策,晚上十点以后加班要通过批准,不准在公司打地铺留宿。 最近几年来在遭遇了陈逸飞、网易代理CEO孙德棣等一系列名人“过劳死”的意外后,胡新宇事件那么从另一个更为切近的角度提示职场中人:是到了正视和反思过度加班问题的时候了。
上海最新一项调查显示:42%的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拼命加班”成职场“潜规那么”。
“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华灯初上,他人下班了,咱们的工作日却才过去了一半!”在上海浦东一家外资企业上班的黄某近日向媒体投诉说。
“白领入门的第一课,确实是学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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