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流程管理、资金管理和控制等,合理规划并使用项目经费,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14) 通过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学生需注重锻炼科学态度和承受能力,具备努力克服困难和积极承担责任的态度,具备评估方案和决策能力,具备处理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能力,具备心理承受力和抗压力,具有首创精神。
(15) 通过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学生需注重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培养自我认识能力、确认学习需求能力、时间管理和资源管理能力、未来职业规划能力等,熟悉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发展和变革进展情况。
(16) 参加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在立题、开题、检查、考核、结题、延期等过程环节应遵守相关管理规程,管理规程的内容包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合同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等。
(17) 本指南提供了各种管理规程书的参考范式,参见第五章“附录”。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修订。
(18)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过程管理本着“目标须明确、要素应全面、过程可审核”的原则,参照此范式进行。
(19) 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工作未尽事项,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负责说明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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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新训练项目教师工作指南
(1)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选题、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研究。强调以“研究过程”为主,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和个性潜质培养。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本科生,教师起指导和辅助作用,在创新训练项目中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引导和帮助。
(2) 每个项目至少需配备一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研究经历和研究能力。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明确研究选题和研究内容、确立研究重点和分析方法、设计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安全进行实验操作、有效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总结报告等。
(3) 指导教师在所研究领域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应有相对稳定、独立的研究方向,并有一定的项目来源。
(4) 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教风严谨,为人师表,对学生要求严格,始终坚持把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放在第一位,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指导学生完成创新训练项目。
(5) 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实的科学精神和务实的科学作风。
(6) 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有效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7) 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尤其是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独立思考和学习能力,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能力,信息加工和聚焦思维能力,动手实践和科学研究能力。
(8)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引导学生学习与项目相关的基础理论,指导学生制订周密细致的研究计划,帮助学生做好具体的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地安排学生的学习和工作,使学生在创新训练项目的实践中,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均能实现与之相应的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全面系统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9) 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发现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从日常的项目指导中发掘学生的个性特长,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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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指导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引导学生转变被动接受知识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意识,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抑和自卑,让学生充分感觉到“心理安全”和“学术自由”。助燃学生的创新欲望,提升认知水平,增强参与意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项目的研究内容。
(11) 在选题阶段,指导教师能够结合学生的兴趣,指导学生选择具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或富有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题目。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进行审查和指导,也可与学生共同拟定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或提出适合本科生进行研究的课题供学生选择。选题范围可包括: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开放实验室或创新教育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生自主设计和开发的相关项目;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其他研究价值较高项目,或具有挑战性的实践项目。
(12) 在申报阶段,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规范地填写申报表格,帮助制定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
(13) 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一起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承诺书》(范本参见第五章“附录”),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各司其责,履行承诺,保证学生和指导教师一道按计划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内容。
(14) 在实施阶段,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批准的经费制定项目执行计划书,并根据学生特点制定分工计划,及时掌握学生的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项目执行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15) 项目执行过程中,指导老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和研讨,定期审阅《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范本参见第五章“附录”)。
(16) 指导教师负责监管学生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耗材等必要开支,由承担项目的学生负责使用,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学生的项目经费。
(17) 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申请延期、终止项目运行等情形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18) 在中期考核时,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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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报告,帮助学生总结经验,修正错误,为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19) 在结题阶段,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总结、整理和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写出评语,并给出具体的意见或建议。
(20) 在项目评价时,指导教师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相结合,避免总结性和水平性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科学态度、精神与作风;创新心理素质、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的能力提升;综合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处理基础知识学习、基本技能训练、创新实践和创造发明之间关系的有效程度;独立人格与团队合作精神。
(21) 在项目验收时,指导教师应协助学生认真准备答辩材料,指导学生答辩时做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连贯、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22) 指导教师应鼓励并指导学生作为第1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的科技竞赛。
(23) 指导教师应定期总结指导工作的特色、方法和成效,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便于进行推广和交流。
(24) 本指南提供了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的工作管理规程,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修订。
(25) 创新训练项目教师工作未尽事项,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负责说明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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