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避免因 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问题导致送审时间滞后、延期反复补充 等现象出现,加强工程结算资料质量、提高送审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收集
工程结算资料收集贯穿施工全周期,资料由施工单位、门店物 业部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工程资料均应一式三份或以 上,各自备份,以便对工程量、批价等核对。
门店物业部及物业管理本部项目组相关人员应及时熟悉施工合 同、施工图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若有) ,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 的签证、批价等提供可靠依据,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即时办理经济技术 签证、设备材料批价。
第二部分 整理
门店物业部工程资料整理内容与原则: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含
施工图预算)及审批文件;
2) 项目规划、 土地使用批复文件、 征地拆迁补偿及前期费用支
付 等资料,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及施工安全证等;
3) 招投标手续、公文公告、中标通知书。
4) 图纸会审记录,须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若有)共同签章确认;
5) 设计变更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
完备;
6) 技术核定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
完备;
7) 现场签证单,需有连续编号, 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齐全且清
楚、 附件完备;
8) 材料价格单,需有连续编号, 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齐全且清
楚;
9) 甲供设备材料清单、 出入库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需收支数
目 清晰可查;
10)业主通知单、监理通知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齐全且清
楚;
11)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合同(包括总承包
及分包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的有关补充协议;
12)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资料、单价测算资料、工料分析单及
汇总计算资料等工程结算资料;
13) 国家预结算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规定;
14)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洽商、会议记录;甲、乙双方确认的清
单或预算;
15)与项目有关的电子文档。 1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 提交
一、工程结算提交资料内容及要求
1、工程结算书
主要内容:
1) 封面。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工程范围、报审值、
编制人、审核人、时间等。
2) 编制说明书。 应包括合同、图纸(含编号、张数)、计算规
则、 执行定额或标准等计价说明及依据。
3) 竣工结算书费用汇总表。
4) 合同价款组成。包括中标价款、投标报价书和合同明确的其
他费用等。
5) 竣工结算书费用调整汇总表。
6) 竣工结算书费用调整名细表。包括合同约定变更、签证、洽
商、索赔及国家政策等价款的调整。
7) 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索赔计算书。 8) 工料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9) 竣工结算书复印、整理、装订成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