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1采煤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措施
切 眼 抽采一 横贯 抽采二 横贯 抽采三 横贯 运输巷 补孔 合 计
33 104 199 200 125 2684
2011.5 2011.7 2011.10 2011.10 2011.6 ―
2011.6 2011.8 2011.11 2012.1 2011.7 ―
平行煤层顶板 平行煤层顶板 平行煤层顶板 平行煤层顶板 平行煤层顶板 ―
1.5 1.5 1.5 1.5 1.5 ―
94 94 94 94 94 ―
12 12 12 12 15 ―
86 89.9 77.47 78.82 56 ―
2838 9345 15471 15765 6955 166472
3.1.3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采用间接计算和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方法,具体为:
根据抽放队测定的瓦斯抽放参数统计计算出该工作面布置的所有抽放钻孔的瓦斯抽出总量,最后再根据该工作面煤层原始瓦斯含量计算出该工作面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若该工作面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值小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临界值8m3/t,按规定实测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该工作面倾斜长度为87.3m(小于120m),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沿工作面的推进方向每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测试点布置及瓦斯残存含量见附图5),委托焦煤科研所进行取煤样测定残余瓦斯含量,若测得的残余瓦斯含量值均小于8m3/t,则判定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说明预抽煤层瓦斯效果有效,否则,认为该工作面为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必须重新执行防突措施或者继续连抽的方法,直到直接计算得出工作面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为止。焦煤集团科研所实测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为7.50m3/t,工作面间接计算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值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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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值均小于8m3/t,利用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和实测残余瓦斯含量的最大值计算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分别为5.37m3/t和5.31m3/t,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中日产量为1001~2500t的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7m3/t的要求。
3.1.4 区域验证
区域验证采用“三参数”指标法,各参数临界值为:S=6kg/m、△h2=200Pa、q=5L/min,具体方法如下:
(1)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后,工作面回采前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以后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隔10~50m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在地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初采时由于切眼暴露时间较长,属卸压范围,且巷帮片帮严重,故初采期间不再执行局部防突措施,区域验证后,严格按照矿总工程师批复开采。
(2)区域验证孔布置:沿工作面倾斜方向呈三花眼布置两排钻孔,第一排钻孔直径为42mm,孔间距15m,孔深8m,孔口距顶1~1.5m,垂直煤壁,与水平夹角4°~8°,终孔距顶不超过0.5m;第二排钻孔直径为42mm,孔间距15m,孔深8m,孔口距顶2~2.5m,垂直煤壁,与水平夹角-15°~-19°(为下扎孔),终孔距底不超过0.5m,验证孔距措施孔间距不得小于0.4m,在煤层厚度小于2m的区段,只布置第一排区域验证孔(区域验证钻孔布置见附图6)。
(3)进行区域验证时,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并在暂停钻进后2min内测定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
(4)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用专用封孔器封孔,封孔测量室的长度为1.0m,封孔压力不小于0.2MPa,布孔时应根据软煤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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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厚度和位置,在允许范围内适当调整钻孔角度,尽可能布置在软煤分层或穿入软煤分层中。
(5)区域验证时,必须做到“五同时”,即“预测预报工、瓦斯检查员、安监员、班(组)长、打钻人员必须同时在现场”。预测预报工负责确定钻孔参数、测定各项指标、填写原始纪录、防突牌板等工作;瓦斯检查员负责观察打钻期间瓦斯变化、突出预兆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撤退;安监员负责监督钻孔参数的确定、防突指标测定程序、测定结果等工作;班(组)长负责协调解决检验或验证期间存在的一切问题,确保检验或验证工作顺利实施,观察检验或验证期间的突出预兆、顶板、支架、煤体变化等情况,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打钻人员负责按照预测预报工的要求施工钻孔,观察突出预兆等工作。
(6)区域验证时必须将15051工作面运输巷及回风巷距切眼10m范围内的抽采钻孔停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7)区域验证超指标时或出现卡钻、顶钻、喷孔、瓦斯异常等情况,必须重新采取区域预抽瓦斯防突措施。
(8)在顶板岩层破碎情况下为减少对顶板的影响和破坏,可暂停采取松动爆破防突措施,待顶板岩层情况稳定后再恢复松动爆破防突措施。
3.2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2.1 回采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该工作面回采期间,无论区域验证测定的参数是否超指标都直接采取局部防突措施,不再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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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工作面防突措施
执行松动爆破和预抽瓦斯工作面局部措施,预抽瓦斯钻孔与松动爆破孔间隔布置。
(一)预抽瓦斯
(1)预抽瓦斯钻孔的施工采用ZQSJ—90/16A型风钻。 (2)预抽瓦斯钻孔布置方式:三花眼布置两排孔径为89mm,孔深为12m,排间距0.5m的预抽瓦斯钻孔,第一排钻孔距顶1~1.5m之间,孔间距9m,钻孔与水平夹角3°~5°,垂直煤壁;第二排钻孔孔间距9m,钻孔与水平夹角-7°~-9°,垂直煤壁;在煤厚小于2m的区段将第一排与第二排钻孔合并为一排钻孔,钻孔开孔位置、倾角、方向同第一排钻孔(预抽瓦斯钻孔布置见附图7)。
(3)在工作面内从回风巷下帮向下10m、运输上帮向上10m开始布置预抽瓦斯钻孔。
(4)采取预抽瓦斯钻孔措施时,必须打成一孔连一孔,及时进行连抽。
(5)连孔进行抽放前,该孔周围所有废孔必须用黄土封实,防止漏气或串气,影响抽放效果。
(6)成孔后,将钻杆来回推拉几次,排净钻孔内的钻屑,然后用专用封孔装置将孔封严填实,严禁漏气。
(7)施工区队要认真填写防突措施记录,包括工作面位置、孔号、孔径、孔深,打钻时卡钻、顶钻、喷孔、瓦斯异常、最后一个预抽瓦斯钻孔连抽时间等情况。
(8)预抽瓦斯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保证最后一个钻孔连抽时间不少于2小时方可对整个工作面进行效果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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