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浅析
作者:刘婕
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6期
摘 要:我国财政部2017年10月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表。本文就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分析了会计科目的變化及影响,解释并指导事业单位的新账如何进行会计科目的衔接与转换。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变化;衔接;转换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特点及实践措施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和优化,避免旧制度的弊端,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逐步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引入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实行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双分录的平行记账方式,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两者适度分离又适度衔接。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债务债权管理等方面更具有优势,扩大了资产和负债的核算范围,使会计科目核算更精细更完整,保证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可操作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也加大了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难度。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做好各个环节的管控工作,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首先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调整和改进: 1.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
2.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决定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必须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适应新制度对财务工作的更高要求;
3.强化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对旧制度原账中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未计提摊销的无形资产补提摊销,务必保证单位的账实相符;
4.做好债务债权的核实清查工作,清理长期挂账的债务债权,确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能真实反映;
5.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对单位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