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和完善,有步骤地实施整改。 (三)组织保障。银监会成立《良好标准》评估领导小组, 组织保障。 王兆星副主席任组长,统计部主任任副组长,各监管部门相关负 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部,办公室成员由统 计部和监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或主监管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是 建立评估人才库、 组建评估工作团队、 督促和指导银行开展自评、 组织外部评估、 推动外部评估结果在监管评级和风险评估中的应 用、监测评估实施的效果、完善和改进评估方式、对评估情况进 行考核通报和总结等。 各银监局制定辖内评估工作方案, 报银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并组织辖内银行开展自评和外部评估工作。银行成立以主 管行领导为组长的自评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 织实施自评工作。 年评估的时间安排。3-5 月,起草《良好标准》 (四)2011 年评估的时间安排 和实施方案, 并征求银监局、 银行业机构以及各监管部门的意见, 组织部分银行开展自评估试点,进一步完善标准和方案。 5 月,向会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进行动员。 6
6-8 月,全部银行完成自评。其中,6 月下旬,银监会将结 合统计现场检查进行外部试评估;在此基础上,7 月份编写《评 估手册》 ,对外部评估的内容、重点和要求进行明确,同时就外 部评估开展专题(电视电话)培训;8 月底自评结束。 9-10 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情况选取部分银行集中 力量组织外部评估试点工作。 11 月,对银行开展自评的情况和银监会系统开展外部评估 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如有必要,对《良好标准》和实施方案进行 修订与完善。 12 月,银监会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在 2012 年现场检查立项 中充分考虑外部评估的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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