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标本管理制度
1、准确及时按送检流程留送标本并登记。
2、器械护士负责手术台上标本保存,术中切下的病理标本,由器械护士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弃。
3、设立标本交接登记本,填写对应项目,交接双方签名。 4、手术医师与器械护士核对取材部位后负责填写病理单上各项内容。
5、取下的标本由手术医师、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共同核对无误后,巡回护士负责填写标本袋的患者信息,并使用专用容器存放标本,常规标本应保存于10%福尔马林保存液中(溶液要浸没标本),注明标本的离体时间及固定时间,精确到分钟,放于标本室内固定位置。患感染性疾病的标本应双层双封口密闭存放、交接。 6、手术结束后,手术医师将标本给患者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
7、手术常规病理标本由专人负责运送,每天固定标本班。手术室人员与病理科接收标本人员共同查对手术标本、申请单、登记本,双方做好查对后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名。
8、术中送快速冰冻切片,巡回护士与主管医师、器械护士核对病理取材部位,由标本班护士持填好的病理单与病理标本立即送检。 9、标本运送途中,应密闭、稳当,防止标本遗失、混淆。 10、未经手术医师和器械护士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取走手术病理标本,如有特殊原因须在手术护理记录单“标本处理者”栏签
全名。
11、各种病理结果的传递正确,不得通过电话传递,病理诊断报告以正式文字报告为准。
12、对不需要送检的标本,洗手护士和主刀医师确认不需送检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13、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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