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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旗煤矿地质构造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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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如果瓦斯或者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排水能力,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9、在过地质构造带有淋水水时,应在工作面设臵临时水沟进行排水,防止水在工作面无序的流。 (三)、“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一)通风安全措施

1、供风系统:采用原有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双风机双电源,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揭穿地质构造时根据情况随时向前延伸风筒,确保有害气体不超限。局部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正常情况下主局部通风机供风,备用局部通风机在主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自动切换,保证连续供风。

2、供风制度:风机由当班瓦检员负责管理,保证风机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风。因故必须停风时,必须提出停风申请,制定停风撤人及恢复通风安全措施,经生产矿长、安全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区长、通风科批准后方可停风。恢复通风必须按制定的措施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若出现故障导致双风机均无法工作时,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人员,汇报调度室,由当班班长负责在井口设臵警戒线,严禁人员入内。

3、风量测量:通风科负责风量测量,配备高、中、微速风表各一块,并

进行校正。每十天测定一次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保证达到设计供风量,使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允许范围内。当巷道与地质构造贯通后,立即测定巷道风量和风向变化情况。若出现回风增加、减小、风流停滞、风流反向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汇报值班矿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供风异常情况处理:

(1)若炮后观测到炮烟未正常排出,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再通风15分钟后,由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和安检员,携带氧气测定仪、多种气体检测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由外向里逐段检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若与地质构造贯通后出现回风量增加,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观测气体成分,连续观测30分钟无异常时,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生产,尽快在贯通点设臵临时风障,使风流恢复正常。期间必须增加瓦斯检查次数,发现异常立即撤人。

(3)若贯通后回风减少、停滞、反向,说明工作面向地质构区域带漏风严重,此时必须连续监测巷道风量,立即在贯通点打设临时风障减少漏风,维持巷道正常风速,防治瓦斯等有害其它超限。

(二)过地质构造区域防治瓦斯、防治自然发火、防治煤尘措施 1、过地质构造期间,必须每班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煤层发火情况和煤尘情况。

2、必须配够足够的光学瓦斯鉴定器、多种气体检测仪、氧气浓度测定仪、一氧化碳测定仪、瓦斯断电仪和瓦斯传感器,所有使用仪器使用必须进行鉴定合格,并定期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3、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过地质构造期间,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甲烷、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检查两次一氧化碳浓度,一次硫化氢浓度,当风量变化,出现异常气味时,必须增加检查次数。每次检查结果必须通知现场作业班长并签字认可,然后汇报通风科,通风科将汇报情况记入瓦斯管理台帐。

(2)检查地质构造区域必须从井口向工作面逐步向里检查,检查时应检查CH4、CO2、CO、H2S、O2、温度等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撤出,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检查人员应依次向前检查,不得盲目进入。对地质构造区域的瓦斯等参数检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内,采用探杖伸入地质构造区域采样,不得直接进入地质构造区域检测。

(3)停风后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编制专项排放措施对积聚瓦斯进行控制排放。

4、瓦斯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检测人员发现有害气体超标、有火区存在、煤尘飞扬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人,同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做出相应的撤人、停电、设臵警戒、保持通风、加强瓦斯检测的命令,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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