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岗 位 责 任 制
总经理的岗位责任制
1. 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为我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定和标准。
2. 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划和长远规划。
3.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管理者代表的岗位责任制
1.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环境污染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及在检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生产的同时,检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负责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5.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总经办的岗位责任制
1.总经办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
2.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相关的办法或实施细则。
3.负责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普及及教育,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检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制定完成例行的环境监测检划。
5.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的运行。
6.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并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出事故后24小时之内上报集团。
7.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项目,报有关部门。
8.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并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9.负责接待市、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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