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师的护生思想与实践
余池明
最近分别应邀为弘化社、动保网联合举办的2014年首届动物保护夏令营和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等单位举办的动物伦理学与护生文化系列讲座介绍了印光大师关于戒杀护生和素食的思想和实践。笔者在与营员和动物保护界朋友的交流中也受益匪浅,大家感到印光大师关于护生的思想和观点非常系统全面、非常先进,对当前的动物保护工作有切实的指导意义。这就促使末学把印光大师关于戒杀护生的主要思想及其实践资料整理出来,供关注动物保护和护生文化的朋友们参考。
一、印光大师护生思想概述 (一)印光法师护生思想源泉 1.大乘佛经的护生思想是根本依据
大师广引《梵网经》、《楞严经》、《楞伽经》等关于戒杀放生和断肉的要求,作为佛弟子戒杀吃素的基本依据。如文钞续编下卷《祭祖用素序》中说:
《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死死生生,互来相啖[6],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入楞伽经?断食肉品》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7]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杀之而食。”世人
只知现世,不知过去未来,故杀彼之身,充我之腹,以为理所应当。若知其生生世世,互相酬偿,及我与此诸物类,互为父母,兄弟,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互杀。勿道不敢自食,即祭天地,祖宗,奉父母,待宾客,亦不敢用肉。
这段法语引用三部大乘经典关于戒杀断肉的经文。《梵网经》是菩萨戒中不行放救戒的内容,也是必须戒杀护生得重要理由之一,即一切众生都是过去父母。《楞严经》引文说强调的是另一个理由,即杀业的循环报应。《入楞伽经》强调菩萨从慈悲心出发必须断肉。 2.总结阐发儒家护生思想
成汤解网,周文王泽及枯骨、孔子夜不射宿等等,孟子
(二)阐明佛法戒杀护生吃素的道理
大师根据佛法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根本道理,在不同场合,从多个角度深刻阐明了不应杀生吃肉、应该戒杀护生的道理。
1.大师在增广文钞卷四《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中以反问的语气阐明对于众生不可杀、不忍杀和不敢杀的道理:
“好生恶死,物我同然。我既爱生,物岂愿死。由是思之,生可杀乎。一切众生,轮回六道。随善恶业,升降超沉。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当思拯拔,何忍杀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于未来世,皆当成佛。我若堕落,尚望拔济。又既造杀业,必堕恶道。酬偿宿债,展转互杀,无有了期。由是思之,何敢杀乎。”
2.印光大师1925年在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中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不应该吃肉的道理。
一是不忍之心。大师说:“一切含灵本为同体。由仁民而爱物,太和元气,布满人间。则知杀戮生灵,了无义理。一切众生,悉皆贪生怕死,我何忍残生害命,以充口腹。”
二是因果报应。大师说:“一切生灵,皆由往昔不知因果,堕落畜类。今我杀食其肉,他年彼之恶报既尽,我之杀业方成,则我亦将为彼俎上肉矣。是故戒杀吃素,非特为生灵计,亦为自身计也。一切生灵,皆由往昔不知因果,堕落畜类。今我杀食其肉,他年彼之恶报既尽,我之杀业方成,则我亦将为彼俎上肉矣。是故戒杀吃素,非特为生灵计,亦为自身计也。”大师引用明翰林刘玉绶梦到转世为猪的宋将军曹翰的求救的例子作为人变畜生,畜生变人的例证。
三是一切众生,皆我过去父母眷属。大师说:“吾人既明因果轮回,则一生有一生之父母眷属。历劫多生,有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如是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轮回六道。其间若有造恶者,难免不投入三途。故吾人对六道众生,应作父母妻子想。岂有孝子贤孙,而食其亲者乎。岂有慈父慈母,而食其子女者乎。此际一思量,不忍食亦不敢食矣。”并指出祭祖先、奉父母、敬天地、祀鬼神都不应用肉食。
四是一切众生,皆是未来诸佛。大师说:“以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皆当作佛,故是未来诸佛。且畜类中,时有佛菩萨化现于其中,方便度生。”指出:“吾人若知此理,自不敢食肉,亦不忍食肉矣。”
3.大师在《南浔极乐寺重修放生池疏》中专门论述戒杀放生之理和戒杀护生得责任。
大师在第一段中说明彻底明了戒杀放生之理的必要性。他说:“戒杀放生之理,深而难明。若不明其理,纵能行其事,其心决不能至诚恻怛。其
福田利益,亦随其心量而致成微浅。倘遇不知者阻诽,遂可被彼所转,而一腔善心,随即消灭者有之。”
第二段大师从“水陆众生一念心性,直下与三世诸佛,无二无别”前提出发讲了三层意思。
首先阐述众生由于宿恶业力,障蔽妙明,不能显现,沦于异类。但是在大觉师尊说法的引导下,“普令修习戒定慧道,以期断惑业而复本有,圆福慧以证法身。”讲了众生背觉合尘流转的原因和依教奉行,圆成佛道的路径。
其次,讲佛“令世人发慈悲心,戒杀放生。”其理由有二:一是在轮回中互为父母、兄弟、姊妹、儿女,二是由于恶业力互相杀戮。
第三是讲了再戒杀护生方面的两大责任:一是“我今幸承宿世福善,生于人道。固宜解怨释结,戒杀放生。令彼一切有生命者,各得其所。”这是世间法的责任。二是“又为念佛回向净土,令得度脱。纵彼业重,未能即生,我当仗此慈善功德,决祈临终往生西方。既往生已,即得超凡入圣,了生脱死,永出轮回,渐证佛果矣。”这是出世间法的责任。
4.阐明杀生吃肉的因果报应。
大师指出:“杀业所结,发生彼此战斗之人祸。究此灾祸之由,总因宿世现生杀生食肉之所致。食肉之祸,极酷极烈。不但害及现生,而复累及多劫。”(续编卷下卫生集序)
又指出“况既造杀业,必受杀报,谁肯以暂时口腹之欲,于未来世,常被彼所杀所食之众生,一一杀而食之乎。而况近来刀兵大劫,惨不忍言,其因皆由杀生食肉之所致也。”(增广卷三佛川敦本学校缘起序) 总之,造了杀业,必受杀报。刀兵大劫即战争的原因就是大家杀生吃肉的共业所感召的。
(三)指出丧中不用酒肉是儒家古礼,祭祀用三牲是权非实
大师在三编卷三《复开生宁生昆季书一》中说:“至于死后,切勿瞎张罗,开吊会亲友。即至亲厚友来,必须用素,永断酒肉。丧葬,敬神,待客,通通用素。万不可用酒肉。丧中不用酒肉,儒家古礼如是,不独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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