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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传播学院修读指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1/3 9:28:40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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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本科修读指引

广告学专业毕业设计要求

学生通过组织项目团队自行开发实战项目,完成一项较大型的调研(采访)、策划、创作(写作)和设计制作成果(如广告综合策划设计、新闻系列深度报道、电视片创作与制作等),经过文本审核、委托单位认定和公开答辩获准通过,参加项目团队的每个同学还需要同时独立完成与项目设计相关的研究报告一份。毕业论文形式:学生个人提出选题,经专业系主任和教师团队审核批准,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独立研究写作完成,符合学术规范,达到本科毕业专业要求,经由答辩通过予以认定。(注:由各系决定其专业采取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形式。)

1.广告学专业毕业学分的要求

(1)广告学专业学生必须通过综合毕业设计获得必修学分。

(2)参加毕业设计的前提要求:(1)已提出毕业申请;(2)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学分的80%,其中,必须完成所有的专业必修课程,并且获得专业实习学分。同时满足两项要求,方可进行毕业设计并获得有效学分。

2.毕业项目综合设计要求

(1)毕业设计要求学生组成创意设计小组(5-7人)集体完成一项实战性的广告策划与创意设计专案,项目必须由学生自行联系企事业单位,并进行洽谈,经过教师指导组审批认定。

(2)毕业设计应符合专业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的进程管理和跟踪指导。

(3)广告策划与创意设计专案必须包括文本和设计两个组成部分。文本部分必须包括:市场研究、整合营销或广告策略、广告(品牌形象)创意设计、文案创作、媒体计划、广告预算等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基本的文献研究;设计作品要求制作成可供发布的成稿或数字光盘。

(4)毕业设计方案必须达到专业水准,并经过提供广告项目的合作单位的审查合格。 (5)所有学生,必须确认其在毕业设计项目中有明确的分工责任,并就此范围的内容另撰写个人研究报告一份,同时提交审查。

(6)毕业设计均需通过公开答辩,由本校专业教师指导组、项目提供单位、特邀媒体或广告界专家共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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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教学文件(部分) 《传播学院本科专业实习规定》

专业实习是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学生深入专业对口的社会组织,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跟踪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进一步学习专业理论和知识,锻炼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培养敬业乐群、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与此同时,了解掌握行业发展的动向,开拓就业渠道。

大学生专业实习,是大学教育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途径。通过学生的专业实习过程,可以检验大学专业教育内容与方法,有助于促进大学教育改革,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为了对专业实习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专业实习基地的设立

1、根据广告学专业的特点,在深圳市、广州市及国内其他大城市建立本学院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一般选择:主流媒体广告部、国际4A广告代理公司、本国高素质的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网络、摄影及影视制作公司、大型企业营销部或市场推广部等。

2、根据传播学专业的特点,在深圳市、广州市及国内其他大城市建立传播学专业实习基地,一般选择:各类新闻传播媒体、出版社、网络公司、广播电影电视公司或独立摄制机构、公共关系公司、政府新闻传媒管理机构、政府外宣管理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宣传、影视、电教机构、公共关系部等。

3、实习基地选择的条件是:具有本专业的高素质业务团队可以承担实习学生的业务指导;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发展广告学、传播学专业教育有社会责任感。对于长期以来关心本校专业发展的单位,以及录用了本校传播、广告及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单位予以优先设立的考虑。

4、实习基地建立的程序是:(1)实地考察,确定基地建立对象;(2)洽谈签约,明确实习基地的义务和权益;(3)双方代表互访,举行挂牌仪式。

5、实习基地一经建立,享有优先选拔本专业毕业生的权利、与我校传播、广告学专业进行全面的专业合作的权益、实习基地的总经理或创意总监受聘为我校高级兼职教师的权益。

6、实习基地经过学生实习教学的实践过程,逐渐发展为校企共建的模式。

二、专业实习的规定时间和基本任务

1、对于本专业学生,专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对于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专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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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可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但每段的连续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实习时间的总时数不变。

2、专业实习安排及时间:由系统一布置,集中安排在第六学期末及第七学期,约4个月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当年校历安排确定)。

3、广告学专业实习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锻炼,全面学习掌握广告业务:市场调研、营销推广策划、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广告写作、广告摄影、广告制作、广告媒体计划、广告监测、品牌推广、公共关系策划与组织、产品与服务销售、公共宣传等。在不同的广告单位,其业务学习内容应根据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可以有所侧重。

4、传播学专业实习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实际锻炼,全面掌握传播学理论与技能:新闻采编评业务、媒体经营与管理、新媒体设计制作与管理、媒体素养教育、宣传业务、公共关系业务、报刊发行与管理、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文化贸易与文化产品开发及销售、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创作与制作、播音与节目主持、社会舆情调查、媒体传播效果监测等。在不同的传播媒体单位,其业务学习内容应根据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可以有所侧重。

5、新闻学专业实习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实际锻炼,熟悉并掌握新闻媒体运作的基本过程、操作方法和基本要求,熟悉并掌握新闻制作的程序和基本流程等。具体包括新闻选题、采访、摄制、录音、编辑、校对、合成、播出(或刊发)等各环节的工作,还包括媒体经营与管理、新媒体设计制作与管理、媒体素养教育、宣传业务、公共关系业务、播音与节目主持、社会舆情调查、媒体传播效果检测等。在不同的传播媒体单位,其业务学习内容应根据实习单位的统一,可以有所侧重。

三、专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专业实习可以采取统一组织派遣和学生自选两种形式。

2、统一组织派遣,主要是向实习基地派遣学生。学生自选,主要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意愿,或者由于家庭等生活原因,自行选择对口单位进行实习。

3、统一组织派遣,分别由广告系、传播系和学院的学生工作部协调安排。需要与实习基地先行沟通,落实实习人数、实习生的管理、经费与补贴、实习鉴定等事项。经由学生报名,组织安排的程序决定。

4、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要求学生提供:(1)实习单位接受实习生的证明信,或填写本院制定的实习单位承诺书(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2)学生本人须在实习前提交自选专业实习的申请表,经过系主任和学生工作办主任签署同意,方可执行。

5、学生专业实习经费,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规定,按照学生人头足额下发到学生本人,主要用于学生实习的交通、住宿补贴。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愿意提供部分交通、住宿、劳务补贴,由实习单位自行决定,独立下发给实习学生,或委托我校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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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加强对于实习学生的教育,主要是业务素质教育、社会沟通教育、安全意识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7、有组织的进入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要组成实习小组,推选或指定负责人。系主任和学生工作办主任需要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分布。对于比较集中的实习学生,安排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或导师)在假期中进行巡访,平均每个实习点巡访2 次以上,及时处理实习中的问题。

8、特别要教育学生严格按照正式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实习,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定,爱护大学声誉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四、专业实习的检查与鉴定

1、对学生专业实习结果进行鉴定,是学生取得专业实习学分的唯一条件。此项鉴定主要由实习单位负责人或业务主管进行。要求学生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单位签署盖章的鉴定表,方可证明实习结果。

2、学生在实习阶段结束时必须向本院提交专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要求写明实习单位、实习任务内容、实习工作项目和成果(提交实际成果作证)、实习总结与体会。也可以提交实习日志和实习期间的工作成果作为实习报告。

3、学生实习鉴定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学生实习达到优秀者,就业和考研将得到优先推荐。实习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末重新进行专业实习。在学期间没有完成专业实习的学生,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和学位。

4、实习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其专业实习将被评定为不合格:(1)没有按时完成专业实习,实际实习时间不足两个月者;(2)在实习单位表现较差,没有通过实习单位鉴定者;(3)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社会法纪、违反实习单位纪律规定并造成实习单位不必要的损失者;(4)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不符合本专业要求,且在没有经过系主任批准的情况下自行进行实习者;(5)未在规定期间内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或实习日志者。

5、学生因身体、家庭困难等原因提出暂缓专业实习,需要在专业实习开始前提出申请,经过系主任和学生工作办主任同意,方可延期进行。

6、本院鼓励并资助学生在专业实习结束后举办实习成果汇报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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