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一、引言
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到来,我国经济发展也受到了严峻考验。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13年我国GDP同比上年增长数据为7.7%,可见我国实体经济下行的趋势仍在延伸,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了严峻考验。由此,为调整我国经济结构和实现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2012年初试行的营改增政策便应运而生
二、简述营改增概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本次税制改革的重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税赋,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产业融合、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优化投资、出口以及消费结构
根据规划要求,我国营改增已于2013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试行。2014年1月,试点行业范围将扩加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最终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截止目前为止,营改增的影响有利有弊,对于试点纳税人来说,其似一把双刃剑,虽然其在试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此行业因税率设计过高,导致税负不减反增。但总体上而言,营改增实现了整体税负的降低,带动了消费,促进了试点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
三、概括营改增在高校中的试行状况
目前高校科研项目主要分为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纵向科研由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最终由政府部门支持科研资金,不涉税。而横向科研则主要是学校受各企事业单位委托进行研究,从企业单位获得资金的科研项目,涉税。由于营改增的试行行业范围中包括的科技开发与转让及技术服务与咨询,正涉及高校的横向科研项目,所以我国高校也包括在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自2012年1月营改增在上海试行开始,上海地区的高校就开始实行营改增;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地区的高校都陆续启动营改增工作。各高校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营改增宣传及讲解,如在自己的校园网上对营改增的知识进行讲解和在线解答,开展营改增知识讲座等
实现营改增,高校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实现税收负担的降低,从而可以将减下来的税款用于投资其他方面,实现学校教学水平及硬件条件的提高,由此可见,实现营改增对高校是有利的
四、浅析营改增对高校的影响
(一)对高校税负及计税方式的影响
营改增后,高校由原来按5%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变为按3%或6%(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前,高校缴纳的营业税为价内税,计算方式简单,应缴纳营业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率(5%)。营改增后,高校缴纳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当高校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方式简单,较以前的营业税计税方式变化不大,应缴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但当高校为一般纳税人时,计税方式则变得较复杂,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6%),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6%)。显而易见,当高校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税负降低。当高校为一般纳税人时,其税率提高了,应缴税额有小幅度增加
营改增前后,高校随着缴纳营业税向缴纳增值税的改变,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在发生变化,这是由于营业税不涉及抵扣项,但增值税缴纳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并且进项税抵扣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前面已经介绍,当高校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会计核算方式变化不大,当高校为一般纳税人时,其会计核算方式变复杂。由此可见,由于高校以前缴纳的是营业税,对增值税计税方式不了解,这就可能导致高校营改增后因计税方式不对、抵扣税额不准确,导致高校多缴、少缴税,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对高校财务制度及会计科目的影响
营改增以前,因高校本身运行性质的特殊性,其采用的财务制度是收付实现制。营改增后,政策规定,高校实行权责发生制。
营改增以前,高校财务核算营业税只需设置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月末缴纳税款时转人借方即可。营改增之后,当高校的纳税人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缴税时转人借,变化不大。但当高校为一般纳税人时,其会计科目的设置则还需在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下增加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以及未交增值税四个明细科目,并在其后设立科技开发、科技转让、科技咨询等三级科目,以方便税费缴纳及抵扣。原来的营业税附加等税,则还是在应交税金-其他税费(营业税附加等)科目计算。例如,假设高校为一般纳税人,当其收到一笔科技咨询收人时,其改革前后会计核算对比如下:
营改增之前:
借:银行存款
贷:科研收人
借:科研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改增之后:
1.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前
借:银行存款
贷:科研收人
借:科研支出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技咨询)
应缴税额-其他税费
2.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科研支出(税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下月实际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其他税费
贷:银行存款
(三)纳税义务及申报方式的变化
营改增后高校的纳税义务发生了变化。营改增前由于高校一般只涉及地方税务业务收人,没有国税应税收人,所以以前高校只需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纳税;营改增后则需向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当高校需要申报免税时,除需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材料外,还需向国税局递交材料备案(依据地方政策有所不同)
随着纳税申报主体的变化,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也变得更为复杂,程序也更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流程较小规模纳税人还更繁琐,除了要抄税还要认证。纳税人不仅要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对当月开其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将IC卡的抄报数据和销项税额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增值税发票进行认证,认证通过方可抵扣,未通过或者超过规定期限(180天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被抵扣。除此之外,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纳税人申报的进项税额数据和认证数据进行比对,如果两者不一致,进项税额也不允许被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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