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1/3 11:58:03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附件1: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成果奖评选办法

(经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陕西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设立“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成果奖”),奖励在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开拓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学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及省部级教学成果、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的,不能重复申报本奖。

第三条:评选工作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统一领导,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第四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标准:

1.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管理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理论上有突破,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出成果;

3.材料翔实,逻辑严谨。

第五条:评选工作初步定为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审设特等奖五项、一等奖十五项、二等奖若干项。

第六条:“教育成果奖”为限额申报,一般研究生招生规模超过5000人的培养单位申请不超过3项,3000~5000人的培养单位申请不超过2项,3000人以下的不超过1项。

第七条: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评选,宁缺勿滥”的原则,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单位推荐、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会理事会审定、公示、会长批准、秘书处公布。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84s7h1x4067dd7d92wae4uc568cqcf01a6b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