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亡。由食道进入人体的氯气会使人恶心、呕吐、胸口疼痛和腹泻。1L空气中最多可允许含氯气1mg,超过这个量就会引起人体中毒。 1.2水碱洗岗位
液碱:无色透明溶液,该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NaOH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氯化苯: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急性中毒:接触高浓度可引起麻醉症状,甚至昏迷。脱离现场,积极救治后,可较快恢复,但数日内仍有头痛、头晕、无力、食欲减退等症状。液体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但反复接触,则起红斑或有轻度表浅性坏死。慢性中毒:常有眼痛、流泪、结膜充血;早期有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重者引起中毒性肝炎,个别可发生肾脏损害。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刺激性。 1.3蒸馏岗位 1.3.1初馏塔操作:
1、要求塔釜液位不能太低,防止塔干蒸,出现爆炸安全隐患。 2、开蒸汽加热要缓慢,逐步提高塔的温度。
3、苯、氯化苯属于有毒物质,取样测样时,戴好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
1.2.2精馏塔塔操作:
再沸器加热要缓慢,加热剧烈导致超温超压,爆炸;注意塔釜
器液位,液位太低,在加热过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进料、采出物料泄漏导致中毒、灼伤、燃烧爆炸,环境污染。 1.4副产岗位
盐酸: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孙兆瑞 副总指挥:梁华祥
成员:王元福、朱小军、马亮、邹宇、徐文俊、朱军、孙清玉、李杰
氯化苯厂应急救援小组
氯化苯厂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管理组,负责运行部日常应
急管理以及应急值班工作(晚间及非工作日的应急值班由氯化苯厂值班承担)。 组长:马亮
成员:朱军、李杰、孙清玉、白学智、惠济斌、洪保卫、张斌、万鹏、任京安、姚雪楠、曹龙、雍军、胡涛
2.2指挥机构职责
2.2.1氯化苯厂应急总指挥职责
a) 接受华御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华御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请示并落实指令;
b) 审定氯化苯厂突发事件应急程序文件和专项应急措施; c) 下达预警或预警解除指令; d) 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e) 审定氯化苯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f) 统一调拨应急设施、器材等资源;
g)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华御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求援或配合应急工作;
h) 依据有关规定,统一协调公司内部救援力量(包括消防、气防、检修、检验等);
i) 审定并签发向华御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的报告;
j) 组织氯化苯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
k) 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
l) 负责氯化苯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2.2.2氯化苯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a)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应急措施、处置方案的审定、修订完善和实施;
b)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应急措施、处置方案的培训、教育工作; c)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应急物资、设施、器材的的储备和维护保养以及队伍的组织管理、考核工作;
d)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应急工作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及相关单位救援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2.3 氯化苯厂安全员职责
a) 跟踪并详细了解氯化苯厂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等重特大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向氯化苯厂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 组织生产工艺、设备、安全等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 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和防护用品资料;
d) 负责调动和协调消防、气防、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并指导环境监测;
e) 负责向提供个体防护措施和危害预防的资料、技术咨询; f) 按照氯化苯厂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对口的华御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和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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