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乙方购买共计为27台的监控摄像机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圆整) 二、设备交付:
1、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人民币大
圆整。
2、乙方若没有收到全额货款,有权拒绝交付合同设备。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72小时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支持和维修。 2、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由于人为因为造成产品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应甲方要求本批次产品为贴牌产品,因品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解决。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b)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c)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d)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所有通知应用可靠的传真、
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c)风险承担问题:本合同所确认的货物,自交付买方之控制时,损害风险的承担由买方负担。
d)争端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 签字代表:
乙方(签章):江阴市亿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
篇三:监控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深圳波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签订日期: XX年7月 日乙方: 深圳波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一、 经双方协议,合同货品清单如下:
二、合同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日起生效.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各条款: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供方的产品性能及技术参数为准。
2、售后服务:本公司所销售产品自交货后15个月内享有免费保修服务(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除外);
3、凡因产品问题或客户需求改变的原因可10天内包退,30天内包换。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除外;同时退换货必须保证产品外观的完整性,无任何破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4、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提供银行帐号转帐,款到发货。 5、甲方自提或指定运输方式,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收货地址: 甲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6、邮寄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收票地址: 甲方收票人: 联系电话: 7、交货周期:原则上常规产品乙方于甲方款到日第二天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产品有特殊要求,乙方必须经过订单评审之后确认交期,合同签订日24小时内确认具体交货期。如有特殊情况(突发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违约条款: 双方友好协商。
9、有效性:本合同传真及复印件等同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名称: 名称: 深圳波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 深圳福田区竹子林经贸大厦7A电话: 电话: 0755-83676190传真: 传真: 0755-83676106 签字: 签字: 版本: 1103-1
篇四:监控系统购销合同 购 销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同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本合同所订设备,并提供所供设备的相关资料。 二、设备总价:
人民币 整(¥ 元 )。(含税金)。 三、交货方式: 市内送货上门 四、付款方式: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付货款总额的 30 % 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主要设备到场,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甲方即付货款总额的 40 % 即人民币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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