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乙方全部交付货物并经甲方对货物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付至总价款的 %。 8.4 以上付款条件均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相应款项后支付,若业主付款延误或支付比例变动,则以上付款时间和比例也随之变动,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该变动的违约责任。
8.5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乙方将供货清单与项目部核对并报甲方材料部审核,甲方材料部有权对错误或不实之处进行修改。双方确认以材料部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除留结算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外,余款甲方在 个月付清(无息)。质量保证金在所有货物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扣除相应维修维护金额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如有)后个月内付清(无息)。 8.6 使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9. 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9.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月日前向乙方提供采购材料的要求或样品。
(2)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代表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甲方须及时回应乙方对工程相关的技术疑问及沟通配合事宜。如有变更,甲方须于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乙方。 9.2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的要求及时提供材料样板等供甲方确认。
(2)指派为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跟进供货进度,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项目代表所签署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对产品的交货期限,质量及其他一切承诺,如因乙方供货导致拖延工期或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环保方面有害物质排放超标问题,致使甲方承包的工程未能通过业主(或总包人)要求的验收标准或环境检测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0.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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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货,如在本合同第2.1款交货期限选择(A)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在本合同第2.1款交货期限选择(B)的,分批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供货质量存在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货等造成逾期供货,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10.2如因乙方逾期供货、供货不足、或供货质量有缺陷等造成甲方不得不向第三方订货或因此遭受到业主方的索赔等,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包括货物价格增加、运输等所有损失费用。
10.3在货物质保期内,因有缺陷的合同货物经过两次更换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业主方向甲方索赔,则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10.4乙方如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计取。 11.合同的终止
11.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1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11.1.2无故单方面中途停止供应合同货物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1.1.3供应有质量缺陷的合同货物达到二次以上的。 11.2如合同为部分终止,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1.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规定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11.4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2.争议解决
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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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补充文件、询标纪要及报价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表、附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4.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文本如需修改,不论是打印或手填修改处需双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15.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绿城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 公司帐号: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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