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火栓设计要点
1.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并易于取用的地方。 2.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以下情况,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1) 十八层及以下(高层建筑)的单元式住宅。
(2)十八层及以下(高层建筑)、每层不超过八户、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
3.消火栓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应由计算确定,且不超过6层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7m,超过6层的多层建筑、不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0m,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
应小于13m。
4.消火栓到灭火部位的折线长度:不超过6层的民用建筑约25m; 超过6层的多层建筑、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约27m;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约29m。(以上数据是25m的水带长度乘以0.8的曲折系数等于20m,加上不同建筑物水枪充实水柱7m、10m、13m乘以0.7的平面投影系数等于5m、7m、9m得来)。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设一个即可)。屋顶应设一个检查用的消火栓。
6.消火栓每根立管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0mm(多层建筑无要求)。
7.消火栓拴口距地面宜为1.1m。消火栓拴口直径应为65mm。消火栓水枪喷嘴直径不应小于19mm。
(七)喷淋设计要点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前必须分开设置。 1.设计喷淋的范围
(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楼梯间、建筑面积小于5m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
2
防火门的住宅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 (淋水后设备或物品有损毁,如重要电气机房、文物书画库等可用气体灭火) 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楼梯间、建筑面积小于5m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2
的住宅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 (淋水后设备或物品有损毁,
如重要电气机房、文物书画库等可用气体灭火) 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客房、自动扶梯底部、可燃物品库房,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高层建筑(包括一类、二类高层)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设喷淋。
(5)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应设喷淋。 2.喷淋头的间距
(1)按考题给定的喷淋头之间的间距、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布置喷淋头。
(2)如果考题没有给定喷淋头之间的间距、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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