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完这支舞,道声晚安
——读《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有感
她是上海百乐门的台柱,是台北夜巴黎的红牌,她是风月场中的老大姐、“玉观音”,她是个性坦率、泼辣、粗俗,却不乏善良和温柔,在风尘中摸爬打滚多年的老辣舞女??她叫金兆丽。今夜,她将离开夜巴黎,从良嫁人??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作家白先勇先生短篇小说集《台北人》之中的一篇。《台北人》里的各色人物,各有各的不幸,有原本风光无限,现在却落魄的将军遗孀;有表面看似荣誉满身实际却有苦不能言的留洋教授(《冬夜》);有原本与飞行员幸福生活可年轻守寡的朱青(《一把青》);有军功赫赫参加过台儿庄战役,打过鬼子却在退休后被乡下人骗婚散尽家财的赖鸣升(《岁除》)??也许是因为看过电视剧《金大班》,独独对《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印象深刻吧。
其实开始不知道《金大班最后一夜》是一部小说集的,可以说是先知道电视剧才知道小说的,后来还知道刘晓庆演了个《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的舞台剧。还是有句话说得好:“一千个人看《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看过小说后,原来我眼中的金大班是这样的。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作者采用了戏剧中独有的艺术特色:高度集中法,将玉观音金兆丽舞女生涯缩到了一年之中,又从这一年里缩到她做舞女的最后一夜。在这一夜里又以金兆丽的角度回忆了她这么多年来舞女的生活??
最后一夜,今夜之后,这个风月场上的老辣舞女就要嫁做人妇,且不说那个60多岁的土阔佬是否爱她,且不论与年长20多的人结婚是否幸福,我只知道金大班不爱陈荣发,爱的是有钱的陈荣发,知道金兆丽不爱钱,金兆丽已经没有多余的爱可以挥发了。
说说那个还有爱的金兆丽吧,她爱一个叫月如的大学生,故事里他没有姓氏,注定了他就是一个过客,在金兆丽的生命里不深不浅的划了一道痕迹就了无踪迹。 故事里没有他们当初轰轰烈烈的大学生与舞女爱情故事情节,可是,字里行间曾经浓浓爱恋却还是透了出来,像块水果蛋糕,既有水果的清香,又有奶油的香甜。爱的无瑕疵,爱的纯粹,可是,这个世界容不得纯粹的东西,现实永远像把刀把这块蛋糕切得支离破碎。
无形的锁链从四面八方而来,带走了爱人,锁住了爱情,勒死了那个爱情的结晶。那时的金兆丽还没有麻木,在失去了一切之后,萌了寻短见的念头:吞金,上吊,吃老鼠药,跳苏州河。事过境迁之后,金兆丽是穿了金钟罩的“玉观音”、金大班,没有再大的悲伤可以击垮她了,就连时间也不可以:“至於年纪哩,金大班凑近了那面大画妆镜,把嘴巴使劲一咧,她那张涂得浓脂艳粉的脸蛋儿,眼角子上突然现出了几把鱼尾巴来.四十岁的女人,还由得拟理论别人的年纪吗?饶著像陈荣发那麽个六十大几的老头儿,她还不知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手脚呢。 这个把月来,在宜香美容院就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钱.拉面皮,扯眉毛--脸上就没剩下一块肉没受过罪.每次和陈老头儿出去的时候,竟像是披枷带锁,上法场似的,勒肚子束腰,假屁股假奶,大七月天里,绑得那一身的家私”,拼了命的和时间对抗,岁月不饶人,年轻不再,只能靠这大把大把的外物来保持住。
电视剧里的月如是好的,是值得爱的。原汁原味的小说里,金兆丽的爱人却让人不能不摇头叹气:“自从月如那个大官老子,派了几个卫士来,把月如从他们徐家汇那间小巢里绑走了以後,她就知道,今生今世,休想再见他那个小爱人的面了。”金兆丽的小爱人是懦弱的,他依然抵受不住家族的压力,断了与爱人的联系。于是乎,书生与舞女的爱情夭折了。 故事里还有个痴情种子:秦雄。“说实话,他待她那份真也比对亲娘还要孝敬.哪怕他跑到世界哪个角落头,总要寄些玩意儿回来给她---香港的开什毛衣,日本的和服绣花睡袍,泰国的丝绸,罗罗唆唆,从来没断过,而且一个礼拜一封信,密密匝匝十几张信纸,也不知是从什麽尺牍抄下来的:“兆丽吾爱”--没的肉麻!他本人倒是个痴心汉子,只
是不大会表情罢了.有一次,他回来,喝了点酒,一把抱住她,痛哭流涕.一个彪形大汉,竟倒在她怀中哭得像个小儿似的.为了什麽呢?原来他在日本一时寂寞,去睡了一个日本婆,他觉得对不起她,心里难过。”秦雄比月如的纯粹的爱要来的可爱,每每读到这段文字,总会在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体型彪壮,高高大大,却一脸憨厚又带点傻气的男人,有点恋母情结,喜欢金大班,30好几的人了,像个情窦初开的小伙子,时不时弄点小花样来逗金大班开心,可是,他喜欢的不是一般人,是个情场老练的金大班,可是他的痴心却连这位老练的金大班也有些感动,“要是十年前,--金大班又猛吸了一口烟,颇带惆怅的思量道--要是十年前她碰到像秦雄那麽个痴心汉子,也许她真的就嫁了.十年前她金银财宝还一大堆,那时她也存心在找一个对她真心真意的人。”可惜的是,这个时候的金大班知道爱情不是面包,也挨不过现实的一巴掌。
可能注定舞女是得不到真爱吧,最初的月如,后来的秦雄,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一个有没留住。对舞女而言,时间是毒药,任黛黛,吴喜奎在还没被毒死之前就赶紧嫁掉了,当初金大班还嘲笑小姐妹的“饿嫁”,可是后来看到任黛黛高高兴兴的做着绸缎庄的老板娘,晃着发福的身材还揶揄自己还没嫁掉,不由暗生妒忌,这也间接促成了她要嫁有钱人的念头。爱不爱无所谓,只要有钱,只要不做小就可以。还不算匆忙的,金大班在今夜之后,终于把自己嫁掉了。
在看到朱凤想生下肚子里的孩子那一脸决绝的姿态时,仿佛看到了那时候和月如相爱时的自己,却也似乎也隐约知道朱凤将来的命运,她的良心、同情心尚在,她对生活存在着希望,所以她随手扔给朱凤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钻戒\。
小说的高潮是金兆丽与那被称为\嫩脚色\的舞客的共舞。因为他的举止表情,因为他没有把金兆丽当作寻欢的工具,使得她回想起当年倾心的月如。当她温柔地贴着那陌生男人的脸,就好比贴着过去、梦幻,借此得到一丝安慰。当她牵起舞客的手缓缓在舞池中数着拍子的时候,自私刻薄的金大班的消失了,在这位“嫩角色”面前,她暂时褪去伪装,做一名温文尔雅的金兆丽。
离别在即,旧梦重温,引起的只是暂时的感伤,尽管这种感伤是深沉的,但绝不会使她的情感和生活产生更大的波动和负担,前途一片光明,又何必对旧事耿耿于怀,跟自己过不去呢? 白先勇的笔下,太多太多的今昔之比:曾经幸福的小女人与后来搓着麻将的染上世俗之气的朱青;不善言辞却极其宠爱丽儿与后来更加沉默寡言直至死去的男工王雄;昔日戏角蓝田玉摇身一变荣华无限的钱夫人,再变成落魄将军遗孀??
百乐门的金大班,浓妆艳抹,穿着开叉到大腿的旗袍,扭着魅惑的腰身,叼着烟,说话粗俗,行为大胆、挑逗。男人对她而言,是玩物,是金主,不同于那个躺在月如怀里的金兆丽,金兆丽,有着一切女子应有的扭捏羞怯,会化淡妆,穿的大方秀气,偶尔撒娇,偶尔小脾气。 恰恰是这些今昔之比,才让故事主人翁的悲剧色彩更加强烈,也许金大班的故事在《台北人》里算不上一个“最”字但好歹她还算是幸福的,就算世俗又如何?就算满口脏话又怎样?就算留不住青春又如何?就算嫁了不爱的人又怎样?活着,就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人生注定了要有大风大浪,而命运注定了人的力不从心。繁华已逝,与其力挽狂澜,不如泰然处之,不作无谓的抗争,顺从自己的个性而活着呢? 这一夜,并不漫长,也许转眼间天就会露出鱼肚白,也许,这一夜会让她再次倾心于这个“嫩角色”的舞客,也许他们之间在这一夜之后会发生些什么,可是故事最后什么都没说,白先勇在此处收尾,就好比一位作家在作画的留白,正如其名,留白,才让我们无限遐想,之后金大班的故事会是怎样,谁也不知道,可却谁都有各自的金大班续集。
有时候不用太多太多的文字描述故事的全过程,就像结尾处那样数着拍子“一二三,一二三”??不管天亮与否,跳完这支舞,道声晚安。
10级语教一班
100201139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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