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机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支垫稳固,不得用轮胎式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采取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带膜代替。回火防止器保持有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放置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砂轮机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使用符合规定、各类机械设置安装合理,仪表齐全有效。
6.3 保卫及消防措施 6.3.1 保卫及消防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项目经理负责消防保卫工作。建立完善的消防、保卫体制体系,并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
成立专门的义务消防队,设专职保卫人员。专职保卫人员经必要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制定消防保卫措施条例,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发现违反条例者予以处罚。
6.3.2 保卫工作措施
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夜间巡视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制度。
做好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包工队伍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定治安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6.3.3 消防工作措施
生活区临时设施及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防火通道,并设置消火栓,标志明显、齐全,不允许挤压、破坏。
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易发生火灾部位存放的消防器材有明显标志。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书面允许后,由项目部工程科签发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日期变化,重新办理用火证。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实施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责任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工地严禁吸烟。对包工队严格管理,签订消防协议书。
7 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7.1 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按北京市环保文明安全工地标准进行布置和管理,争创北京市环保文明安全工地。
在开工前及时与开发区有关部门联系,严格按开发区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7.2 噪音控制及震动控制
控制各种施工机具噪音,对不符合噪音标准的汽车、机械严禁使用。
发电机设置消音器,以减少噪音和废气污染。
有噪音、震动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并将噪音源作单独的围闭隔离。
所有机械设备需按照“施工设备技术保养规程”进行保养,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形磨损,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
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按照国标12523 -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执行。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
7.3 控制扬尘措施
现场暂存土方必须采取覆盖或撒水,固化或绿化措施;基层路用材料需拌和的必须采用厂拌。
严格执行四级以上天气停止土方施工的规定。 工地驻地要即使清运垃圾渣土,适宜地段实行绿化。
土方运输和运料车必须严密遮盖,防止出现现场遗撒和扬尘。
项目经理负责扬尘治理工作,成立文明施工保洁队,配备撒水设备,及时处理降尘工作。 7.4 土方施工环保措施
在土方施工时,我公司将在开槽时不间断撒水降尘。
对废弃的土方、砂石料及时外运,预留回填的土壤,要加覆盖。
7.5 管道施工环保措施
严格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规定的堆料场进行堆料。
管材、管件、砂石等施工材料进场时,严禁在夜间进行材料装卸以控制噪音。材料在现场倒运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
8 冬季施工措施 8.1 土方冬季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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