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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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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m

7.9.3.3 输电线路杆塔接地电阻测量方法

杆塔接地电阻测量应采用三极法,测量方法应满足《杆塔工频接地电 阻测量》DL/T887-2004 的要求。

7.9.4 增加绝缘子片数,以提高绝缘子串的绝缘水平U50%。

7.9.5 对于山区易击段、易击点的杆塔可以采取安装线路避雷器。

7.9.6 对于110kV 同塔双回线路可以采取不平衡高绝缘措施,在满足规 程对间隙要求情况下其中一回线路可增加1~2 片绝缘子,以防止双回线路 同时跳闸。

7.9.7 根据地形,在位于坡度大的杆塔可采用负角保护的措施。

7.9.8 对于某些斜山坡、外侧地形开阔处,当避雷线保护角较大时可考 虑采用升高避雷线或避雷线外移等措施减小保护角。

7.9.9 对经常遭受雷击的杆塔可试点采用可控避雷针或塔顶避雷针。 7.9.10 无避雷线保护的35kV 线路,水泥杆接地引下线应采用Φ12 圆钢从金属横担直接引下接地,其杆塔接地电阻不超过30 欧。

7.9.11 新建线路上选用的110kV 和220kV 复合绝缘子,其电弧距离 不宜小于1050mm 和2050mm,并在220kV 复合绝缘子的两端都应加装均 压环。在运的复合绝缘子,对电弧距离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其接地端 加装一片大盘径绝缘子(组装图见附图1),同时应对塔头空气间隙进行校 核。对输电线路耐张串原则上不得选用复合绝缘子;对城区的输电线路耐 张串若必须选用复合绝缘子时,应采用双串挂线。

7.9.12 定期开展瓷质绝缘子的“零值”检测工作,并及时更换“零值”绝缘子和低值绝缘子。

7.9.13 定期对500kV 地线绝缘子保护间隙进行检查和校验,对不满 足要求的保护间隙应及时进行调整。

7.9.14 变电站10kV 线路出线250m 内应加装避雷器。

7.9.15 OPGW 复合光缆引入变电站接地方式应符合附图2 要求。 7.9.16 在运的各电压等级的避雷器必须更换为氧化锌避雷器。

7.9.17 加强避雷线运行维护工作,定期打开部分线夹检查,保证避 雷线与杆塔接地点可靠连接。

7.9.18 对连接在系统上的用户线路必须按以上规定执行。

附图1 复合绝缘子与大盘径悬式绝缘子组装图

2、构架上端接地端子采用螺栓与构架上预留的接地孔连接。构架下端接地端

4、构架上端第一个固定线夹安装位置应保证OPGW弯曲半径大于0.5m,固定线夹每隔3~5m安装1个。

5、构架用引下线夹、接头盒及余缆架设计应确保OPGW光缆与构架接地部分之间是绝缘的。 接地端子 OPGW光缆 并沟线夹 普通光缆 镀锌钢管 杆用余缆架 杆用接头盒 接地线

施工完毕后应确保OPGW不与构架接地部分发生接触。 子必须与构架支柱有效接地部分焊接牢固。

3、构架上端用接地线长2.0m,构架下端用接地线长1.0m。 1、为保障安全运行,OPGW说明: 光缆必须良好接地。 杆用引下线夹 OPGW光缆 ≥5米 接地端子 接地线

构架侧接地示意图 地线绝缘子 OPGW光缆

附图OPGW构架侧接地示意图

附图2 OPGW 复合光缆引入变电站接地方式示意图 第八部分 防止继电保护和直流系统事故

8.1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8.1.1规划、设计与配置

8.1.1.1 继电保护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的发、输、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等设备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 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8.1.1.2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

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困难,为继电保护安全、 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8.1.1.3 继电保护的配置和选型应符合《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

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未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或 鉴定的保护装置不允许入网运行,凡进入四川电网220kV 及以上系统运行 的重要保护设备必须通过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的动模试验,合格后方能入

网。应优先采用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保护装置。

8.1.1.4 继电保护的选型、配置和整定计算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

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 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 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 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8.1.1.5继电保护配置的原则要求

1) 应根据电网结构、一次设备的接线方式,以及运行、检修和管理

的实际效果,遵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和二次回路” 的原则进行 保护配置、选型与整定。

2) 保护双重化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

障。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 套保护的运行。

220kV两套线路保护之间不采用重合闸互相启动和闭锁的方式。

b) 两套主保护的电压回路宜分别接入电压互感器的不同二次绕组, 双母线结线的老旧变电站双重化的线路保护可合用一个电压绕组,新建 220kV线路,应同时提供分相电流差动保护使用的OPGW、ADSS直通或迂回 通道,至少应配置一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两套线路保护可以合用电压互 感器的同一二次绕组;电流回路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 并合理分配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避免可能出现的保护死区。分配接入保 护的互感器二次绕组时,还应特别注意避免运行中一套保护退出时可能出 现的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时保护死区。

c) 双重化配置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 流母线段。

d) 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分别对应断路器的不同跳圈。

e) 双重化的线路保护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含复用光纤通 道、独立光芯、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等),两套通信设备应分别使 用独立的电源。

对220kV 非同塔双回线路,在一套光通信设备检修时不中断全部通道

的条件下,独立光芯、不同光通信设备的2M口、PCM接口应视为独立的通 道。

对500kV线路和220kV全线同塔双回线路,不同的光缆及附属光通信

设备应视为独立的通道。对采用载波通道的500kV线路保护装置,宜同时 采用载波通道和光纤通道,由保护装置自动切换。

光通信同一机柜不得安装超过8条线路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信 号专用通道设备。

f) 双重化配置保护与其他保护、设备配合的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的 原则。

g) 双重化配置的线路、变压器和单元制接线方式的发变组应使用

主、后一体化的保护装置;对非单元制接线或特殊接线方式的发变组则应 根据主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按双重化的要求进行保护配置。

h) 一般情况下,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宜采用不同原理、不同厂家 的保护装置。

8.1.1.6 各发电公司(厂)应重视和完善与电网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

选型、配置,在保证主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还必须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 求。

8.1.1.7 为保证运行单位提高保护专业管理水平,各设计单位应向调 度及运行单位提供有关保护设计图的电子版。

8.1.1.8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本体和线路保护均应配置

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并同时启用,当线路保护装置具有三相不一致保护功 能时,可以不再配置独立的三相不一致保护装置,断路器本体的三相位置 不一致保护时间整定应整定为2-4秒。

8.1.1.9 继电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子站与监控系统在数据采集上宜相 互独立。

8.1.2线路保护

8.1.2.1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联络线

的每套保护应能对全线路内发生的各种类型故障均快速动作切除。对于要 求实现单相重合闸的线路,在线路发生单相经高阻接地故障时,应能正确 选相并动作跳闸。

8.1.2.2 对双母线结线按近后备原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当合用电压 互感器的同一二次绕组时,至少应配置一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 8.1.2.3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的联络线不允许无

全线速动的纵联保护运行,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 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8.1.2.4 对于远距离、重负荷线路及事故过负荷等情况,宜采用设置 负荷电阻线或其他方法避免相间、接地距离保护的后备段保护误动作。 8.1.2.5 110kV线路保护宜同时启用接地距离保护和零序保护。 8.1.2.6 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零序功率方向元件的电压死区导致零 序功率方向纵联保护拒动,但不宜采用过分降低零序动作电压的方法。 8.1.2.7宜设置不经任何闭锁的、长延时的线路后备保护。

8.1.2.8 宜使用光纤通道作为纵联保护的通道方式,传输保护信息的

通道设备应满足传输时间、安全性和可依赖性的要求。对于新建线路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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