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
活 动 指 南
金堂县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
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目 录
一、活动组织 二、活动主题
三、 人员范围
四、活动项目 五、活动阶段及要求
六、“评选项目”作品的分类、相关要求及评比指标 七、“竞赛项目”分类、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 八、奖项设置
附表1[正面]:“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1[背面]:“评选类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2: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组织单位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3: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组织单位参加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表4: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组织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表; 附表5: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类项目参赛名单; 附表6: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类项目(组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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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金堂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金堂县电化教育馆
金堂县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金堂县电化教育馆,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人:黄先茂,联系电话:84982796(办) 69027(手机短号) 邮箱地址:568530598@qq.com
各片区教育督导组、直属中小学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所辖学校的本次活动,是该活动的组织单位。
二、活动主题:链接未来·共享明天
鼓励全县广大普通中小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选择、设计和创作与主题有关的、贴近学生自己生活的电脑作品,在活动过程中培养科学精神,提高信息技术素养和能力,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人员范围
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四、活动项目
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项目”)。 (1)评选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2)竞赛项目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机器人足球竞赛 五、活动阶段及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截止于2011年10月20日)
1、各组织单位、中小学校要结合活动主题,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板报、海报等进行宣传动员,鼓励学生运用学到的信息技术,积极参与制作活动,在活动中增长知识和才干。
2、各组织单位的活动负责人和联系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活动文件和《活动指南》,注意活动开展的阶段和时间,领会评选项目作品的分类及界定、对作品的要求和评比指标;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竞赛项目的培训与制作活动;制定本组织单位的活动计划。
3、各组织单位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附表4(电子表格)报送至县电教馆。 第二阶段:作品制作(截止于2011年11月25日)
各组织单位采取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设备设施和课余时间,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电脑制作活动,形式自定,并按照《活动指南》中作品要求完成作品。
第三阶段:初选(截止于2011年11月30日)
1、初选工作由各组织单位(片区教育督导组、直属学校)进行; 2、选出的优秀评选项目作品按照“作品报送”中的要求报送; 3、按《“竞赛项目”分类、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中的要求上报参加竞赛项目的队伍。 第四阶段:初评(截止于201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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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第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由县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选送的评选项目作品进行初评。评审方式具体见“评比办法”。 竞赛项目现场竞赛的有关事项由市活动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评选项目”作品的分类、相关要求及评比指标 (一)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二)相关要求 1、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件,需一并提交,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每一系列作品不得超过6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等(注:本届“活动”不包括广告招贴设计和室内装饰艺术设计)。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还应提交该作品的源文件,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以3D类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制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作品中不得嵌入二维场景(必要的故事情节表现所需除外,但播放时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手法来表现主题。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格式应为FLV,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同时提交FLA文件。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格式应为RMVB,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同时提交MPEG、AVI或MOV格式文件;还应提交作品的源代码及作品中所使用的独立插件。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电子报刊(包括电子报和电子期刊)
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等素材和相应的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期刊。应主要以文字表达为主,辅之适当的图片、视频或动画;应有相应的网址和电子信箱,内容的原创成分应达到60%以上。通过网上下载或其他渠道搜集、经作者加工整理的内容,不属于原创范畴。
电子报应该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和版面数(一般为8个版面)、导读栏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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