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十一五”期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实施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领域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高了各级监管监察机构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引导和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防护水平,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研制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针对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的管理,国家尚未建立起常态工作管理机制,系统管理和动态维护工作开展较少,难以满足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及时得到全国范围各个业务领域及行业专家的应用反馈意见,不断论证、修订和补充完善的专有需求。具体而言,当前,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包括数据类、技术类和管理类多种标准,涉及文本类数据、结构化数据两种类型,由于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种类多样,尤其数据类标准形式繁多、描述复杂、体例格式的标准化要求很高,许多标准结构化数据体量很大,没有形成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引导,上下级、横向之间无法实现数据共享,难以发挥各级机构间信息系统的实际功能,如企业档案数据标准中包括1200多个数据元,近200个值域代码表;业务数据标准中包括2000多个数据元。不仅如此,每项数据类标准文本还涉及大量数据元的整理著录、规范化表达、注册与索引、版本维护等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管理维护和用户查阅模式,不能满足信息数据类标准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与及时性要求,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和机制建设迫在眉捷。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总局领导重视支持下,启动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包括研发和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项目管理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著录与维护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查询与下载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协同开发平台,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门户网站;从而着力构建部、省两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应用推
广和行业监管常态机制,促进区域安全生产生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利用。
1.2 建设目标
加强顶层设计,统一标准规范,整合资源,互联互通,服务企业,方便管理。科学、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成为推进和支撑“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监管重要的基础支撑条件。围绕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和应用的规范性与及时性需求,初步建立国家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著录与维护、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查询与下载、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协同开发、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化系统标准核查管理、监管部门信息化系统登记备案管理、企业信息化系统登记管理系统8大功能,指导各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规范性,提高区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水平。
1.3 建设内容
本期应主要涉及以下建设内容:
?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门户网站 ?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项目管理平台 ?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著录与维护系统 ?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查询与下载系统 ?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协同开发系统 ? 信息化系统标准核查管理系统
? 监管部门信息化系统登记备案管理系统 ? 企业信息化系统登记管理系统
第2章 需求分析
2.1 用户与角色分析 2.1.1 内部用户
2.1.1.1 标准起草单位 2.1.1.1.1 标准第一起草人
本项目标准第一起草人是指《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中的项目负责人。
标准第一起草人负责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确定参加单位和人员的任务分工,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制(修)订起草和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的各项标准研制工作,向项目承担单位的标准主管部门或科研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标准起草和标准草案征求意见情况,并每季度向所属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报告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2.1.1.1.2 标准起草人
标准起草人是指标准第一起草人确定的来自各参加单位的参与标准起草的主要研制人员。
在项目接受阶段,协助标准第一起草人填写《标准制(修)定项目委托协议书》,并提交到所属的标准委员会。
标准起草阶段,协助标准第一起草人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计划,进展,讨论,会议。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标准第一起草人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提交到所属的专委会秘书处。
在标准审查阶段查看审查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下一步工作内容。对于通过
审查的,标准第一起草人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提交到监督中心。当未通过审查时,根据审核意见表在限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查。
此外,标准起草人可以查看和了解标准研制过程进展;可以下载学习资料和各类文档。
2.1.1.2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部门 2.1.1.2.1 通信信息中心系统研发处
【部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处负责人】
统筹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系统研发处各项工作,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 【部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人员...,】
在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系统研发处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下,负责起草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化工作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制定、审核、推广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组织制定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负责信息系统相关产品和应用标准的技术认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总局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及相关内容研究工作;承办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1.2.2 省级信息中心信息标准管理部门
【各省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负责人】
统筹管理本省信息中心信息标准处各项工作,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 【各省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人员】
在省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的管理工作以及上级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的征求意见反馈。
2.1.1.3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书挂靠通信信息中心,由信息标准处承担秘书处日常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同信息标准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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