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炮制操作的质量要求
一、净药材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
1.经净制后的药材必须按大小粗细分档,无虫蛀、无霉变、无走油泛黑,无杂质。杂质包括非药用部位、伪品、混淆品、异物、无机杂质如沙石、泥块、尘土等。 2.质量指标 2.1药典规定
枸杞子杂质不得过0.5%;五味子、桃仁杂质不得过1%;山茱萸杂质(果核、果梗)不得过3%;女贞子杂质不得过3%;小茴香、穿山甲杂质不得过4%;草乌杂质(残茎)不得过5%;酸枣仁杂质(核壳等)不得过5%;蒲黄杂质不得过10%。 2.2饮片通则规定
2.2.1根、根茎、藤木、叶、花、皮、菌藻类等类的药屑杂质不得过2%。 2.2.2果实、种子、全草等类的药屑杂质不得过3%。 2.2.3树脂类的杂质不得过3%。 2.2.4动物类的杂质不得过2%。 2.2.5矿物类的杂质不得过2%。 3.杂质检查法
3.1取规定量的供试品,摊开,用肉眼或放大镜(5-10倍)观察,将杂质拣出;如其中有可以筛的杂质,则通过适当的筛,将杂质分出。 3.2将各类杂质分别称重,计算其在供试品的含量(%)。 杂质含量(%)=杂质的重量/样品总重量*100% 3.3注意
3.3.1药材中混杂的杂质如与正品相似,难以从外观鉴别时,可称取适量,进行显微、化学或物理鉴别试验,证明其为杂质后,计入杂质重量中。
3.3.2个体大的药材,必要时可破开,检查有无虫蛀、霉烂或变质情况。 3.3.3杂质检查所用的供试品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药材取样法称取。 中药材软化操作的质量要求、质量指标和检查方法
二、软化药材采取操作的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经软化后的药材,必须无泥沙等杂质,无伤水,无腐败,无霉变、异味,软硬适度,达到“药透水尽”的要求。 2质量指标
2.1喷淋 药材未润透或水分过大的不得超过5%。
2.2淘洗及抢水洗 药材水分过大或未透者不得超过5%。 2.3浸泡 药材未泡透者不得超过5%,伤水的不得超过3%。 2.4闷润 药材未润透的不得超过10%。 3.检查方法
3.1取定量样品,用下列方法拣出未润透和水分过大的药材,合并称重计算。 3.1.1刀劈 质地坚硬药材用刀劈开,内心应有潮湿痕迹。 3.1.2指掐 团块状药材用指甲应能掐入药材表体。
3.1.3穿刺法(针刺法) 用钢针穿刺药材中心,应无坚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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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弯曲 长条形药材用手弯曲,应曲而不折断。 3.1.5口尝 断面应无异味。
3.1.6鼻闻 应有该药材特有气味,无异味。
3.2表面泥土较重的药材,取定量样品臵清水中淘(冲)洗,洗水不得有明显沉积物。
三、切制的质量要求、质量指标和检查方法
1.质量要求
切制后的饮片应均匀、整齐、表面光洁,片面无机油污染,无整体,无长梗,无连刀片和无斧头片。 2.质量指标
2.1各类不规格饮片不得超过10%。其中,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标准的1mm;段不得超过标准的2mm。 2.2破碎片(碎丝)不得超过8%。 2.3斜长片不得超过5%。
2.4以上总的异形片不得超过15%。 3.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检出不合格片、破碎片和斜长片,分别计算。
不合格片%=不规格片重量/取样量*100% 破碎片%=破碎片重量/取样量*100% 斜长片%=斜长片重量/取样量*100%
四、干燥的质量要求、质量指标和检查方法
1.质量要求
干燥后的饮片,必须干湿度均匀,保持固有色泽、气味,片形整齐。 2.质量指标
2.1水分 一般饮片含水量为7%-13%。 2.2干燥后不变色。 3.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按药典附录水分测定法测定水分。
五、炒黄(清炒)质量要求
1.成品质量
1.1表面特征是呈黄色、或变色、或带火色、或微带焦色斑痕。
1.2形态特征是鼓起、有裂纹,甚至爆裂,有的能听到爆鸣声。用手捻之,比生品容易捻碎。
1.3内部特征是基本不变色。
1.4气味特征是嗅到发出的香味,或透出药物固有的气味。
1.5炒后不易显露出黄色的药物(如莱菔子、牛蒡子、牵牛子等),炒黄一般是看形体是否鼓起,或带焦斑,嗅到药物的固有气味。
1.6炒黄品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炒黄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2.操作方法
将净药物倒入“手掌控制火候法”的热锅内,文火炒至黄的程度后,迅即出锅,放凉,除净药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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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注意事项
3.1炒前和炒后都要进行净选,使其符合净度标准。
3.2用“手掌控制火候法”控制好火候,并保持锅温均匀一致。炒黄大多使用文火;个别药物(如王不留行)要用武火。
3.3要翻搅均匀,并始终注意锅中药物的“色、形、质、味”等方面的变化。 3.4炒至符合质量标准后,要迅即出锅。
六、炒焦(清炒)质量要求
1.成品质量
要求药物炒后表面色泽呈焦黄色、褐色、焦褐色;内部色泽为淡黄色或变色;嗅有焦香气味,有些炒至焦化面比较重的药物还能嗅到稍带焦糊气味。炒焦品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3%;炒焦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2.操作方法
将净药物倒入“手掌控制火候法”的热锅内,中火炒至焦黄或焦褐色后,迅即出锅,放凉,除净药屑。焦化程度重的炮制品,出锅前要喷淋少许清水。 3.操作注意事项
3.1炒前和炒后都要进行净选,使其符合净度标准。
3.2用“手掌控制火候法”控制好火候。一般药物炒焦时,先用文火去除药物所含水分;待药物内部受热稍有变色后,改用武火,使表面很快焦化,内部变为淡黄色。 3.3药物焦化程度重者,要喷水降温,防止程度太过。 3.4出锅后,要散尽余热和水汽,再收藏。
七、炒炭(清炒)质量要求
1.成品质量
要求炒至“黑色、存性”的程度。药物炒炭后,表面色泽呈黑色、黑褐色、焦褐色、褐色、七至八成黑;内部断面色泽呈焦黑色、褐色、还能显出原来色泽,口尝时仍具有原药物的性味。花、叶类炒炭一般炒至表面焦褐色。炒炭品含生品和完全炭化者不得超过5%。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2.操作方法
将药物倒入 “手掌控制火候法”的热锅内,武火炒至呈黑色、存性时,喷淋少许清水,降温后出锅,及时摊开晾凉,散去余热,除净药屑。 3.操作注意事项
3.1炒前和炒后都要进行净选,使其符合净度标准。
3.2用文火和武火结合的火候为好,并炒至时间稍长些,可促使药物内部变色。花叶类及薄片药物加热温度稍低,成品要保持原花形、叶形及片形。 3.3要灵活运用“手捻法”、“掰断法”、甚至口尝法等,检视技巧来控制炭药的质量,以免炒得太过或不及,要保证成品达到“黑色、存性”的质量标准。
3.4如出现火星过多,要及时喷淋适量清水熄灭火星,防止燃烧,失去存性。 3.5出锅后,要及时摊开晾凉,待散尽余热和湿气,检查无复燃可能,再贮存。
八、麸炒(加辅料炒)质量要求
1.成品质量
要求薰炒至表面黄色或深黄色。一般色白和易赋色的药物,薰炒的黄色稍浅些;色深和不易辨别色泽的药物,薰炒的黄色可深些,麸炒品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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麸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2.操作方法
先用武火将锅烧热,用“麦麸控制火候法” 预试锅温后,再将定量麦麸均匀撒入锅中,待冒烟时,投入净药物,均匀翻搅,薰炒至药物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迅速取出,筛去焦麦麸,放凉,除净药屑。 3.麦麸用量及净制
3.1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物用麦麸10Kg。
3.2炮制用麦麸,要选取大片、无碎麸和无面粉者。麸炒前要筛净碎麸和面粉,以免影响成品色泽。 4.操作注意事项
4.1药物炒前要进行“分档”,使薰炒的时间和色泽一致。 4.2麦麸的火候用“麦麸控制火候法”,操作手法是:往武火加热的锅底及其周围的各对称点上撒撮麦麸,都是稍停即焦化冒烟又无火星出现时,即为火候适中。若麸炒后筛下的焦麦麸呈现鲜艳的焦褐色,亦可佐证火候适中。 4.3操作中做到“四速”、“三均匀” 4.3.1撒麸迅速且均匀; 4.3.2撒药迅速且均匀; 4.3.3翻搅动作迅速且均匀;
4.3.4出锅动作迅速。以免药物受热不均和表面色泽不匀。
4.4成品出锅后,若色泽浅些,可暂不筛除焦麦麸,用余烟熏制,使颜色稍深。
九、米炒(加辅料炒)质量要求
1.成品质量
1.1用“糯米检视质量规格法”,观察贴在锅底上的米已大部分出现黄棕色,少数焦褐色或焦黑色时;或拌炒中的米呈现黄棕色至黄褐色时,即可。 1.2米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2.操作方法
2.1拌米法 将米撒入中火加热的锅内至米冒烟时,投入净药物,拌炒至米成黄棕色至黄褐色时取出,去净焦米,放凉。
2.2贴米法 将渍湿的米平贴于锅底,中火加热至米冒烟时投入净药材,轻轻翻动药物,炒至米的色泽符合“糯米检视质量规格法”要求时,取出,去净焦米,放凉。 2.3米用量
每10Kg药物用米2Kg。炮制时选用大米或糯米。
十、土炒(加辅料炒)质量要求
1.成品质量
要求炒至药物表面挂匀土色,带火色或微带焦斑,嗅有药物与土的混合气味。土炒品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土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2.操作方法
将土细粉放入中火加热的锅中,待土的热度达到“伏龙肝控制火候法”的要求时,迅速投入净药物,拌炒至药物表面均匀粘染一层土粉,呈现土黄色,透出土香气时,取出,筛去土粉,放凉,除净药屑。 3.土用量
每100Kg药物用灶心土20-3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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