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忠(县)万(州)高速公路石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2/4 11:03:12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忠(县)万(州)高

速公路石柱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5 【实施日期】2013.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忠(县)万(州)高速公路石柱段建设项目

临时用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渝办发〔2008〕23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忠(县)万(州)高速公路石柱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

为确保工程建设需要和临时用地的顺利使用,县国土房管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配合用地单位尽量利用红线内的土地 1 / 2

进行临时用地规划,取(弃)土场、生产生活用房、拌合

2 / 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忠(县)万(州)高速公路石.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8gkr67377p6zh7s4eqk6667gj1yjjc01ceb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