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诺锅炉有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
为加强射线装置工作的管理,规范射线装置的使用,消除辐射安全隐患,预防辐射事故(件)的发生,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公司成立辐射安全防护管理部门:
一、部门名称:北京科诺锅炉有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
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马凯勤(法人) 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田昊(副经理) 辐射安全和防护专职人员:肖龙(质检科长)
辐射防护人员:黄峰(辐射工作人员)、王明永(辐射工作人员)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职责 (一)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职责
1.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应由探伤单位内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的领导担任。 2.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4.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辐射应急行动。 5.组织对本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 (二)辐射防护人员。
1.定期组织对探伤室、探伤装置和辐射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2.组织开展相关辐射监测,并负责监测数据的记录及管理。 3.负责个人剂量计及辐射监测仪器的维护、检定及比对。 4.负责辐射防护用品与应急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5.参与本单位的辐射应急行动,控制应急人员的受照剂量。
6.负责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和监测仪表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射线探伤作业人员。
1.遵守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执行探伤作业相关规程。
2.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使用辐射监测仪。
3.负责作业前后对探伤装置进行安全检查,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 检查。
4.在探伤作业时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减少人员受照剂量。 5.发现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向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报告。 四、射线探伤装置保管人员。
1.遵守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执行探伤装置保管相关规程,熟练使用辐射监测仪。
2.负责建立射线探伤装置台账并定期盘查。
3.负责移动式射线探伤装置的出入库管理及安全状况检查。 4.负责定期对射线探伤装置及保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5.发现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向辐射安全和防护负责人报告。
作业人员辐射安全培训制度
(一)培训的目的
使相关人员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预防辐射事故(件)的发生,在紧急情况时能够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二)培训的组织
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排和组织本单位内部和外部与辐射、安全相关的培训。
(三)培训的要求
辐射防护负责人和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参加环保部门推荐或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初级辐射防护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不参加再培训的人员或者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辐射工作。除此之外,需根据岗位的性质参加相应的培训并通过知识技能测试后才能上岗。 (四)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资料由辐射防护培训单位提供)。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五)培训计划
1.外部培训:所任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由辐射防护培训,并考试合格;
2.内部培训:根据设备特点、操作类型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包括探伤机基本知识、辐射区域的划分、辐射安全联锁机构、操作规程等。
3.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厂内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组织进。
4.在单独培训的基础上,辐射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使用探伤设备的厂内员工和接触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5.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教案、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探伤装置检查维护制度
1.检查探伤机绝缘气压是否低于安全气压(0.4MPa)如果低于安全值禁止开机,由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后达到安全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维修记录。
2.检查探伤机与控制箱电缆接头是否有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紧急按钮是否能正常使用。
3.每次开机前,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仔细巡视设备及门-灯联锁、辐射性警示标志等配套设施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检修,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开机使用。
4.工作前检查个人报警仪是否能正常使用。
5.每两个月对探伤机及个人报警仪做一次测试由辐射安全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工作人员配合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于管理部门在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开机使用。
7.做好检修维护保养记录,3个月招开一次由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主持的会仪以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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