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 博 市
洪泛区、蓄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申请书 编号:( )字申[ ]第 号
建设项目: 申请单位: 负 责 人: 申报日期: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制
说 明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与渔业局窗口领取本申请书。 2、 3、 4、 本申请书一式四份,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负责人:有副职者可填写正副职姓名。 工程建设性质:是改建、新建、扩建还是续建;工程规模:是大型、中型、小型还是零星;使用年限:是永久、长期还是临时的。 5、 辅助设施建设:包括运输道路、坡道、桥梁、码头及其它为建设所必须的临时设施,标绘于图中。说明这些设施的规模、尺寸高程及完工后处理措施。 6、 7、 施工方式:指是招标,还是自营。是人工、机械还是人机混合。 对安全影响和渡汛措施:永久占压,对原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及跨汛建设的保安全措施。 8、 9、 施工场地:“其他”一栏指料物的堆弃及完工后处理措施。 建设区位置及范围边界图:应标绘河名、堤防、建设地点与特征地物的相对距离、边界线及长度、场地面积、建设次序、辅助设施布置等。 10、 本表中某些栏目空格不够填写时,可以另行加页,附订于表后。
建设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银 行 帐 号 住 址 电话号码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建 设 地 点 工程建设性质 总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批准文号 工程规模 投资来源 建 设 内 容 —1—
洪水 对建 设项 目的 影响 及 避洪 措施 建设 项目 对防 洪的 影响 及 避洪 措施 施工方式 施 工 期 自行 安排 的避 洪方 案 避 洪 设 施 建 设 —2—
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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