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堵盲板时,生产操作人员与施工人员确认阀门严密程度,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盲板垫放在停气管道的来气端(阀门的出口侧)。盲板堵完后兰盘螺栓均匀拧紧,不准泄漏。
八、再次使用原盲板时,堵盲板单位设专人对盲板质量、厚度、光滑度、直径、腐蚀程度、垫圈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九、煤气管道所用垫圈,严禁用石棉绳缠绕,应将石棉绳、盘根平敷在垫圈两面,铺平、铺满,用小线绑扎牢固,堵装严密不准漏气。
第六十三条 架设梯子、平台、跑道的安全规定
一、凡从事带煤气抽、堵盲板和特殊检修作业均应架设平台、梯子、跑道。并达到上下自如,操作方便、坚固可靠,便于事故疏散、抢救的要求。
二、梯子、平台、跑道要符合以下数据要求: (一)管道两侧平台水平宽度每侧不少于2米。 (二)第一层架子平台距管道底部垂直距离为0.8米。 (三)第二层架子平台铺在管道两侧水平中心线上。 (四)跑道斜梯宽1.2米,斜角度最大不超过35度。 (五)斜梯平面应铺设防滑条,每条间距0.35米。
(六)每层架子及斜梯均加设围栏杆,高1.4米,其间设三根横杆,每根间距0.45米,其下部附有0.12米高的挡脚板。
三、架设的平台、梯子、跑道要由施工单位和生产使用单位组织验收,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四、煤气设施上的操作平台,梯子、栏杆(包括永久性钢制设施)凡因施工拆卸、检修后要立即恢复,达到使用要求。严禁在煤气设施平台、梯子、栏杆处,存放、拴挂各种杂物。
第六十四条 便携煤气检测仪器、救护器材的使用
一、各单位所用的便携检测仪器、救护器材,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并建立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和检查记录。使用器材的车间、班组每周对器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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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司安全部门按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便携检测仪器,救护器材,必须存放在防潮、防腐、通风、易取用的部位,并设专用柜存放。
三、各单位所使用的便携检测仪器、救护器材,必须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器材发生故障或氧气瓶压力低于lmpa要及时送到气体检查站进行修复充氧。
四、各单位经过专业部门同意购置的救护器材必须经有害气体检查站校验标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经过气体检查站检查、检验维修的救护仪器,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挪用。
六、各单位所使用便携检测仪器、救护器材使用前必须要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各单位(岗位)使用便携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报警显示数据不准要及时报安保部送有害气体检查站,每半年要组织校订一次。
八、便携检测仪器及救护器材按要求规定范围专使专用。
九、凡使用固定式煤气捡测仪器的单位,按照专业管理规定将责任逐级落实到人。
第六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组织抢救,迅速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同时通知公司安保部和附近医院,在未查明事故原因或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严禁恢复生产。
二、发生多人煤气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要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进行现场救护,并通知调度室,安保部和120急救。
三、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严禁冒险抢救。 四、煤气中毒患者脱离危险区后,应将患者安置在上风侧空气新鲜处,解开阻碍呼吸的衣物,保持患者体温,进行就地输氧。待医务人员到达后,根据医务人员诊断意见进行处理。患者在送往医院途中,要伴随输氧并有医务人员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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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的单位,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现场等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查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六、煤气设备(管网)发生泄漏,使用单位应设置警戒区域,悬挂明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险区,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发生突发大停电引起煤气设备全部停产,要立即停止使用煤气,听从调度统一指挥。
第九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管单位的执业资质。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规程的健全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的齐全完好;危险源(点)控制措施的制订与执行;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的管理与供应;季节性安全措施的制订与执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等。
第六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组织
一、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总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各级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的绩效负责。
二、在日常工作中,安全专业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单位要按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内容 一、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交班前和班中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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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确保安全运行。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并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三)班组长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抽考记录和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四)车间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车间主任安排他人代行职责。车间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车间主任(车间级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 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要保证每月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具体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六)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七)各级领导在开展各项专业工作时,安全检查要与专业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身边无隐患、无违章行为。
二、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一)生产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件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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