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复习题
填空、名词解释
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制定了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
2、煤炭生产实行制度。未取得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和。(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
4、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 5、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与制度等。(事故报告责任追究)
6、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7、煤矿企业必须设臵专门机构负责煤矿与 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 8、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9、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履行义务,从业人员有权并提出建议。(告知了解)
10、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发挥群众的。(监督活动监督作用)
11、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拒绝;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至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拒绝作业)
12、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3、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教育)
1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方可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16、煤矿使用的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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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
17、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 18、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19、严禁使用国家使用或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明令禁止淘汰)
20、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病危害防治) 21、《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条规定: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治)
22、《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条规定: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处理) 23、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负责组织实施。(矿长)
24、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 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反光标识饮酒)
25、煤矿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臵等实时信息。(入井检身出入井人员清点)
26、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严禁穿化纤衣服。(标识卡烟草和点火物品)
27、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和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供电通风排水安全监控)
28、井工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29、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应急救援)
30、煤矿必须建立,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矿井安全避险系统)
31、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人和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要负责技术负责) 32、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国家规定资质检验机构) 33、煤矿企业应设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应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地质测量(简称地测)地质资料)
34、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组织审定。(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矿总工程师)
35、煤矿建设单位及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与相适应的能力。(工程项目规模)
36、建设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 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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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38、采用装配式金属模板砌筑内壁时,脱模时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 MPa,且套壁施工速度每24h不得超过m。(0.7 12) 39、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输送深度大于m时,严禁采用溜灰管输送。(C40 400) 40、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臵。(溜矸(煤)道)
41、施工°以上斜井(巷)时,应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15)
42、使用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和的护栏。(挡绳栏、防耙斗出槽) 43、使用耙装机在巷道拐弯段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清理好,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双向辅助导向轮 机道) 44、耙装机在装岩(煤)前,必须将和固定牢靠。(机身尾轮) 45、耙装机运行时,严禁在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耙斗运行) 46、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个。(2)
47、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2 30)
48、新建、扩建矿井的严禁兼作提升和行人通道,紧急情况下可作为安全出口。(回风井)
49、井巷交岔点,必须设臵,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的方向。(路标 安全出口)
50、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时不行人的,不受此限。(主要绞车道)
51、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及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m。(1.6 1.8)
52、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人行道宽度不足1m以上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的规定。 (行人不行车 行车不行人)
53、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和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水 瓦斯 其他有害气体)
54、采(盘)区结束后、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管理。(瓦斯 顶板 防火)
55、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臵个采煤工作面和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1 2)
5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臵个采煤工作面和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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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的煤柱。(未经设计确定)
58、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等生产系统以前,严禁布臵回采巷道。(通风 排水)
59、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 补充安全措施)
60、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回风巷道)
6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m。
(1.8 1.6)
62、采煤工作面必须正规开采,严禁采用的采煤方法。(国家明令禁止)
63、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以及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采煤方法。(前进式)
64、台阶采煤工作面必须设臵安全脚手板、和溜煤板。(护身板) 65、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材料。(备用支护)
66、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支护(极薄煤层除外)和支柱支护。(木支柱 金属摩擦)
67、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8、严禁在或上架设支架。(浮煤 浮矸)
69、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者或破碎、过、过、过 或,以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断层、老空、煤柱、冒顶区、托伪顶开采) 70、巷道架棚时,支架腿应落在上;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实底 塞紧 背实)
71、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充满填实。(不燃物) 7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制度。(围岩观测) 73、采煤工作面用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垮落法)
74、采煤工作面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或进行处理。(人工强制放顶 其他措施) 75、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或。(注浆 注水) 76、用水砂充填法控制顶板时,和三角点必须充填满。(采空区)
77、采用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 区域内进行回采。(顶板垮落的稳定) 78、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钢丝绳的规格和数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加以规定。(地沟的尺寸 工作面循环进度) 79、生产中遇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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