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州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CSHY/QP—15 版 本 页 次 A/0 1/1 保洁服务工作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物业管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实施管理,为住户提供优美、舒适、洁净的居住和工
作环境。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管理。 3.0 职责
3.1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对清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0 程序
4.1 清洁卫生是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是关键服务工作之一。根据建设部《全国
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的要求,清洁服务应做到: a.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等清洁设备; b. 小区内实行清扫标准化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c. 小区内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等;
d. 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电梯、消防箱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
物和占用;
e. 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及乱贴、乱画现象。 4.2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各岗位保洁员工作标准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
行。标准应规定不同清洁岗位具体的卫生要求,包括:室外环境清洁、地面清洁、大堂清洁、卫生间清洁、设备层清洁、楼层清洁、办公室清洁、闲置空房清洁等。 4.3 为达到上述标准的要求,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写清洁操作规程。规程应对清
洁的位置、清洁时间、清洁方法、使用工具、使用物品、清洁频次、负责人员等做出具体规定。
4.4 建立清洁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对清洁服务质量考核进行量化,部门质量检查员,
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考评,填写《客户服务中心清洁工、环卫工考评表》。 4.5 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各类清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合格后上岗。 5.0 相关文件
5.1 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5.2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3 《保洁员值班表》 6.0 记录
6.1 《值班记录簿》。
6.2 《客户服务中心清洁工、环卫工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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