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的试点学院。“试验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在考试招生、专业设置、教师聘任、经费使用、考核评价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
2.实行教授、专家治理。“试验区”成立教授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的学术组织,负责制定创新人才培养试点方案,对“试验区”的年度预算、发展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对教师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对教师评聘、教学科研工作等进行学术把关。
3.配备一流教师。“试验区”实行严格的教师选拔和聘任制,改革教师评价制度,以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教师年薪。聘请相关领域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对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进行指导,邀请知名学者、优秀教师和社会杰出人士担任学生导师,聘请海外知名学者主持或参与教学,安排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授课教师。
4.选拔优秀学生。“试验区”实行自主招生,建立多元录取机制。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将最优秀的学生选入计划进行培养。
5.创新培养模式。将素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品质;实行因材施教,突出个性化培养,积极开展教学模式、内容和方法改革;强化基础、分流培养,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学习;让学生有自由探索的时间,鼓励自主学习,参与科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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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训练。
6.营造学术氛围。通过世界级科学家访问、高水平学术报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开放的交流平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潜能。
7.改革教学管理。实行班级管理与导师制相结合;制定灵活的课程选修、免修和缓修制度;改革学业评价制度,经评价不适合继续参与计划的学生,可转出计划继续学习。
8.加强条件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开放,并为学生实验实践教学、科研训练和创新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9.开展国际合作。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考察等方式,分期、分批将学生送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学习和交流,师从世界一流科学家,进入学科前沿,从事高水平研究。
(二)实施范围
学科范围:在基础学科领域选择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五个学科开展试点。
学校和科研院所遴选:由“大学生优选计划”指导组选择十多所相关基础学科力量强的高水平大学和若干科研院所。入选“大学生优选计划”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该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基础学科强,在数、理、化、生、计等基础学科领域一般应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点和理科基地;生源质量高;与国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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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有良好合作基础;有勇于改革探索的积极性,能把握国内外人才培养改革方向。
培养规模:每年招收1000名本科生、200名研究生进入计划。
(三)资金需求和用途
中央财政设立“大学生优选计划”专项资金。经费主要用于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师,资助学生国际交流、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开展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奖学金等。
三、实施步骤 2010年:启动计划。
2011年:启动科研院所“大学生优选计划”;创新招生机制,在参与“大学生优选计划”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试验区”。
2012年:“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实质进展。 2014年:参与“大学生优选计划”的第一批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部分学生进入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院所学习。
2020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涌现一批基础学科青年英才。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教育部、中组部、科技部、中科院、财政部组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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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优选计划”指导组,负责计划实施的宏观指导,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2.教育部和中科院组建“大学生优选计划”协调组,负责协调本部门有关司局,共同支持计划实施工作。
3.由国内外著名专家组成“大学生优选计划”专家组,负责论证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方案,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方案的实施提供咨询、建议、评估。
4.参与计划高校校长和科研院所负责人组成“大学生优选计划”工作组,负责推进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二)考核监管办法
1.准入监管。符合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向教育部和中科院提出申请,报送计划实施方案。专家组对申请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计划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形成论证意见。“大学生优选计划”指导组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审批入选高校和科研院所。
2.过程监管。参与计划实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定期交流;国家建立拔尖学生数据库,对参与计划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跟踪其成长和发展过程。
3.退出监管。国家四年组织一次总结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高校、科研院所或其某一专业点退出“ 大学生优选计划”。
(三)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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