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各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招待管理及审批程序》修订为《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 、本办法规范了招待费的使用范围、标准等。
二 、适用于公司需要对内、外的各项招待:上级及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单位、同行业、各类会议、拜访等招待。
三 、招待费包括:餐饮、娱乐、住宿、旅游、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会务等费用。 四 、用餐程序及标准
1、各部门承办招待事项,由经办人填写《招待审批表》(见附表),说明招待项目、对象、人数及费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订餐、报批,必要时申请部门需向总经理说明。
2、因工作需要进行招待,必须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后监督程序。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报,必须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得到批准后办理相关招待事宜,事后及时补报《招待审批表》。
3、宴请招待参照标准: 序号 1 2 3
职务
标准(元/人)
总经理 150 含酒水费 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 120 含酒水费 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100 含酒水费
4 其他人员 60 含酒水费
4、用餐地点:原则上在协议酒店,凭综合管理部签发的审批表用餐,就餐完毕按授权签单。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与协议酒店进行对帐,并按照报销程序办理结帐手续。
5、招待陪同:招待就餐,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客人数,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增加陪餐人数。
6、招待用烟、酒:因宴请招待或日常招待需要用烟、酒,由经办人按程序办理出库手续,5包或2瓶以上数据需报总经理批准。
五 、因工作需要安排客人娱乐的,按上述程序填写《招待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
六 、来宾住宿费用标准
1、来宾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确需由本公司负责报销的,经审批后办理。
2、对住宿费由我公司承担的,各部门按招待手续办理后,报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七 、旅游费用
来宾需安排旅游,经审批后报销旅游相关费用。 八 、礼品、会务
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等)、安排会务,按下列程序办理: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 明项目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送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交总经理审
批后统一负责实施。 九 、其他
1、所有不符合招待审批规定的,如:事先未及时填写《招待审批表》或未批准而擅自招待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
2、各项招待费用如超过标准(预算),均需另行报告、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3、严禁企业内部相互宴请或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所花费用的双倍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招待亲属、朋友,经查实,对当事人作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招待用餐需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公司形象。 6、公司各级人员应勤俭节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扩大招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规违纪者除财务部拒绝予以报销外,还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 、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章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一、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1、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公室求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调配或招聘。
3、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
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四、离职
1、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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