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研究部署。省委书记王珉同志强调,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匡正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从换届工作一启动就形成坚决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打一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攻坚战,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委要求,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在换届中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具体指导;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下级党委书记、新提名人选和有关重点人员进行专题谈话,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全力抓,共同制定措施办法,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共同查处举报案件,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对现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和新一届班子成员的民主推荐,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在换届选举期间,对换届风气同步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党委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于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上,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提出了“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和强化监督的五项具体措施。
目前,辽宁省地方党委换届工作正在展开。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执行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以换届工作的清风正气保障选好干部、配好班子,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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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买官卖官行为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夯实基础
中共河南省纪委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整治买官卖官行为工作力度,坚决查处买官卖官案件,在全省上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以铁的手腕抓查处,切实取得震慑一批的效果。去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印发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界定了买官卖官行为,明确了对买官卖官行为的处理原则,为查处买官卖官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为用好这一武器,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省委把整治买官卖官问题摆上重要日程,省委常委会、省委全委会对《通知》进行了专题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首要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对许昌市原组织部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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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案件中涉及的买官卖官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3名受贿卖官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52名行贿买官者中,17人受到党纪处分,42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18人被免职,24人被诫勉谈话或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以强大的声势抓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对查实的买官卖官典型案件,加大党内通报力度,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一是将已经查处的3个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广大干部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免疫力”。二是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通报的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和我省通报的3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材,发送给各级领导干部,共发送12.6万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按照通报要求,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措施。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共组织专题研究924次。三是将整治买官卖官行为的纪律要求、案例材料列为全省各级党校和培训机构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建立舆情应急处臵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比如,对网络媒体一度热炒的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受贿卖官案,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妥善应对,既体现了省委整治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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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行为的坚决态度和决心,又正面回应了社会关注,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三、以高压的态势抓整治,切实把整治买官卖官行为贯穿换届始终。换届期间,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对买官卖官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确保查核到位。实行举报专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涉嫌买官卖官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进行认真查核。二是确保责任到位。对涉嫌买官卖官问题的受理、查核、审理各个环节都明确具体承办人,排查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均由承办人署名,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三是确保处理到位。对查实的买官卖官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严肃处理,让卖官者受到严惩,让买官者不仅在政治上捞不到好处,而且还要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促进换届风清气正。
坚决打压拉票歪风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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