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82条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 同时废止。前发有关规定(规则)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一、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成段更换伤损钢轨。 2.更换接头夹板。
3.更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可动心轨道岔辙叉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
4.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5.在线路上焊接钢轨。
6.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插入短轨头。 7.单根抽换轨枕。
8.使用有碍行车的小型养路机械。
9.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10.抬起钢轨,单根抽换桥枕。
11.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Omm及以下时。 12.有碍行车的隧道内刨冰。 13.检查桥隧施工所搭的脚手架。
14.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15.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影响行车安全时。
16.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17.整修道口。
18.整治钢轨接头错牙、伤损钢轨焊补、小型养路机械打磨等综合项目。
19.冻结钢轨。 20.清筛道床、边坡。
21.成段松开扣件。 22.夹板螺栓涂油。 23.成段整治或更换胶垫。
24.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 25.隧道拱顶漏水整治。 26.隧道衬砌裂损加固。
27.跨线路转移较重的小型机械等作业。 28.影响行车的长大桥隧的综合检查。 29.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
30.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和拨道。 31. 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影响行车的维修项目。 二、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室外转辙机、轨道电路、信号机、电缆、各种变压器箱、接线盒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和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测试。
2.室内电源屏、组合架、控制台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及电源接地、电缆全程等影响设备使用的测试。
3.影响道口及车站设备正常运用的检修及试验。 4.可在维修天窗时间内完成的零小型器材的更换。 5.影响驼峰信号设备使用的检修作业实行停轮修。 6.零星更换转辙机。
7.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8.CTC/TDCS、CTCS-2设备检查。 9.车站有线、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检修。
10.GSM-R区间设备检修。 11.车站传输设备检修。 12.车站通信电源设备检修。
13.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三、接触网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检调接触网悬挂。 2.检调(更换)软横跨。 3.检调锚段关节。
4.检调(更换)中心锚结。 5.检调线岔。
6.检调(更换)分段绝缘器。 7.检调(更换)分相绝缘器。 8.检调(更换)电联结器。 9.检调(更换)支撑定位器。 10.测量导线磨耗。
11.检修隔离开关、避雷器及引线。 12.检调正馈线、供电线。
13.检调、安装接触悬挂、支撑装置上的设备标志、号码。14.车梯巡检。
15.轨道吊车立杆、拨杆。 16.安装、改造软横跨。 17.清扫、更换、安装绝缘子。
附件2:
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仅限本办法)
一、繁忙干线
京哈、京沪、京广、京九、陇海(徐州~宝鸡)、沪昆(上海~株洲)、津山、沈山、大秦、石太、侯月、新焦(新乡~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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