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兴趣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为积极引导公司各业余兴趣小组健康发展,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公司文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公司兴趣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兴趣小组的目的
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生活,培养良好的精神情操,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 二、兴趣小组的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
各兴趣小组坚持自我管理的原则。基本任务就是在兴趣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制定好本小组活动规则,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活动。
三、兴趣小组的设立和参与方式
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发起并参与兴趣小组,兴趣小组由一批有共同爱好和志向的职工自发组成,每个小组10人起成组,小组成员的吸收坚持组织引导、自愿报名的原则。
兴趣小组可分为羽毛球、乒乓球、爬山、钓鱼、乒乓球、篮球、摄影、瑜伽等。
四、兴趣小组的组织构成和日常活动
1.机构设置:各兴趣小组设组长(负责人)1人,副组长1人,采用个人自荐或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组长负责日常活动的安排。如遇人员调动,自行作好工作交接。
2.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日内安排以及需安排出本市区的活动等,要报公司工会备案。 3.活动办法
(1)各小组集体商讨后,做出年度活动计划,于每年3月初报公司工会备案。
(2)各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应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同时,各小组要尽量创造条件,整合利用社会资源。
(3)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活动项目,负责人要定出安全预案,制定活动纪律。 五、活动经费
1.兴趣小组的活动经费以个人支出为主、工会补助为辅。活动频繁、花费较大的小组建议采取个人AA制或缴纳会费制。
2.工会根据具体活动情况给予兴趣小组活动一定的补助。要求每年各小组至少组织活动4次及以上,每人至少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减工会补助。报销费用时需附具体的活动方案,活动后分小组一次性进行结算。经费使用要公开、透明、合理,严禁把工会补助当补贴搞平均发放,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本小组次年工会补助。
3. 具有广泛参与性、代表性的大型活动可采取特项特批,报工会审核并商请相关部门研究后酌情给予报销。 六、活动情况的检查
公司工会不定期了解和检查各兴趣小组的活动情况。每年召开一次兴趣小组负责人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体会,推动兴趣小组活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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