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腾旋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沈元坤将其持有的公司26.62万股转让给公司作为库存股,转让总价36万元人民币,公司由于当年未分配利润为负,因而未采用未分配利润进行回购。公司将在一年内将回购股份转让给其他员工。《公司法》第142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本案例中回购价款未从税后利润中支付,存在瑕疵。
二、解决方案 1、如实披露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如实披露了上述事项。 2、说明未使用税后利润支付的原因
公司支付此次股份转让价款的当期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未通过税后利润来履行支付义务。在股份回购行为发生至本公司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没有出现因此回购行为而产生的纠纷,也未对公司、公司股东或公司员工造成任何实际损失,股东权益未受损害,公司的经营未受影响。
3、律师确认股份回购的程序合法
项目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支付因未使用税后利润支付而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本次股份回购之用途明确,比例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的程序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比例较少,其支付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低;回购事项不影响股东大会有效决议的作出,且未产生任何纠纷,不影响公司股权的明细,也不会对公司本次挂牌事宜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评析
股份公司股份回购需要符合《公司法》对于程序、支付方式、用途的要求。法律要求必须用税后未分配利润回购是为了资本维持,即不有损股本,进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本案例中,由于回购价格占公司净资产很低,不会不利于资本维持。
七、新三板挂牌中无形资产出资瑕疵问题
举例说明: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430247) 披露信息:
2011年11月,公司股东付宏实、李喜钢、李皎峰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热电厂水处理控制系统”对公司进行增资,并以该非专利技术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5日的评估价值500万元作为出资金额。
此次股东用作增资的非专利技术存在可能被认定为职务成果的问题。由于投入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股东付宏实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李喜钢为公司董事,李皎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该项技术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大相关性,因此存在该项技术被认定为上述股东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成果,其权属属于公司造成出资不实的风险。因此,为彻底规范公司的历史出资,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股东决定以现金形式对该无形资产出资进行置换补正,在法律程序上采用了先减资后增资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2012年6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减少至400万元,共减资500万元,减资部分均为股东的知识产权出资部分,其中
减少付宏实知识产权出资336.93万元,减少李喜钢知识产权出资128.07万元,减少李皎峰知识产权出资35万元。同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前述涉及减资的股东以等额的货币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付宏实以货币增资336.93万元,李喜钢以货币增资128.07万元,李皎峰以货币增资35万元。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2012年6月8日,北京百特会计师事务所就前述减资及增资事宜出具了“京百特验字(2012)R004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6月8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付宏实、李喜钢、李皎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股东付付宏实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36.93万元,李喜钢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8.07万元,李皎峰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5万元。
3、2012年6月13日,有限公司就此次减资事宜在《北京晨报》上进行了公告。
4、2012年6月1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有限公司上述变更事宜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00万元,实收资本为900万元。
根据2013年6月该非专利技术的相关出资人出具的《确认函》,减资完成后,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人付宏实、李喜钢和李皎峰均同意将无形资产无偿转让给公司,并由公司享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八、新三板案例精讲无形资产出资瑕疵
背景资料:
1、A蚕业公司成立已满二年,拟申请新三板挂牌。
2、A蚕业公司股东3人都曾以非专利技术(蚕业加工技术)出资,且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超过了70%,目前尚未减资。
3、A蚕业公司股东3个自然人,其中2个是亲属(是夫妻,颜某和张某)各持有45%;另外一个王某持有10%。
4、另外一个持有10%股权的自然人王某,系代持其他人股份。
5、A蚕业公司组织架构目前仅有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颜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张某任监事。
6、A蚕业公司股东之一颜某还投资设立一个蚕业公司(B蚕业公司),是该B蚕业公司的控股股东。
7、A蚕业公司自己有出纳,外聘会计作账。
8、最近两件,A蚕业公司以公司副总方总的个人银行卡进行采购农民桑蚕丝的货款结算。
9、最近两年,A蚕业公司各股东都曾向公司拆借款项,且没有协议,没有利息。
10、A蚕业公司某位核心技术人员曾希望获得员工股权激励,未果后离开了公司。
问题:A蚕业公司颜某无形资产出资是否存在职务发明创造问题,无形资产出资是否存在瑕疵,如果存在,如何解决? 问题分析:
如果颜某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存在职务发明创造问题,则构成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影响新三板挂牌,需要进行纠正。下面将从四个方面逐次展开分析。 第一:何为职务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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